要“绿”产金生银
一是与花卉产业发展相结合。利用荒废的柑桔园、坡耕地建设花卉基地和观赏苗木基地,使之变成园林花圃、花木公园和美丽景观,既美化环境,减少政府绿化投入,又成为花卉企业的种植基地和销售窗口,提高经济效益。
二是与林下经济产业相结合。发挥全省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县优势,全县种植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20万亩,丰产竹林12万亩,铁皮石斛、金线莲等食用药用花卉林下种植面积700多亩,建设沉香和芳香樟造林基地,为永春的制香业、香料企业提供珍贵天然原料。
三是与生态茶果园建设相结合。作为重点芦柑产区和重点茶叶产区,在山头或底部、园路、山脊线、茶园边缘等建设多行乔木林带,有效抑制茶园水土流失,优化茶园生态环境;在园中套种珍贵乡土窄冠或落叶乔木树种,形成茶园-花卉复合经营模式,增强生态功能,提高茶农收益。近年来,建设生态茶园3000多亩,永春天马山柑桔场建成林网化、块状隔离式的生态果园示范场。
四是与生态旅游发展相结合。通过大力营造森林和花卉景观,建设花木公园或花卉基地,有力推动了森林景观游和美丽乡村游的火爆增长。大羽、茂霞等多个乡村成为旅游热点,带动了包括名优农产品、特色美食、工艺品、纪念品、酒店和服务业等一系列配套产业链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2016年乡村旅游总人数达240.3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达到12.6亿元。永春县被确定为中国最具特色魅力旅游名县、全省旅游全域化试点县。
守“绿”四季常青
一是坚持依法兴绿。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制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城乡绿化成果。二是健全奖惩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单位庭院绿化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考核内容;各重点工程牵头单位对年度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县绿委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的好坏进行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并问责。三是创新管护机制。将村庄管护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范围,建立村村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个体包干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体制;将村庄绿化管理纳入村规民约之中,使之成为全村群众的公共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护林公约,对破坏村庄绿化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及时给予教育处罚;创新义务植树方式,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林地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创新社会造林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林农兴林致富的积极性。(永春县住建局 赵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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