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绿又得利 百姓好福气
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环境治理向农村延伸……我省不断推动生态文明改革成果落实到百姓身上
东南网5日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潘园园)2016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福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探路者。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不是一顶好看的帽子,改革的关键在于群众有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生态红利。”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改革试验,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生态红利,是我省生态文明改革重点之一。
福建的森林覆盖率65.95%,多年来居全国首位。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态区位发生变化,一些商品林被划入重点生态区位禁止砍伐,林农面临着守着满山的林木却不能变现的尴尬。为破解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间的矛盾,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将重点生态区位内禁止采伐的商品林,通过赎买、租赁、置换、改造提升、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改革方式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让原本待砍伐的商品林,变身为清新福建的“绿色不动产”。
“那片林子都20多年了,砍了还真舍不得。多亏了赎买政策,我们不用砍树、卖树,就把钱挣了。”永安市西洋镇旧街村林农罗范钦高兴地说。今年,他又投入10多万元,造了100多亩新林。“现在的政策这么好,我要多种一点,养老还要靠它们呢。”
生态得绿,林农得利。开展赎买试点以来,全省重点生态区位的7.2万亩商品林得到有效保护,节约了50万立方米采伐限额,既保住绿色森林,又保护林农的钱袋子。今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福建省重点生态区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面积20万亩。
同时,为破解“保了生态、饿了肚子”“下游受益、上游牺牲”的尴尬,近年来,我省建立森林、流域、重点生态区域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形成长效的补偿资金投入制度,走在全国前列。去年,全省投入补偿资金达35亿元,大部分补偿到流域上游欠发达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让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有更多获得感。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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