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明应有的“诗和远方”
清明节将至,这个时候也正是人间最美的四月天。清明扫墓是自古因袭至今的一大民间习俗。慎终追远,后人不忘故世先辈,墓前寄托哀思,当可算作中华民族的一大传统美德。年年过清明,却未必都“清明”,个别陈旧陋习破坏了清明节应有的“诗和远方”。
有人说,一些习俗是“古已有之”,是不忘“本”,这种看法是很错误的。习俗固然值得尊重,但也应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有些“本”不能忘,有些“本”必须忘,如趁扫墓大肆敛财、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烧香烧纸、焚化纸币、污染环境、引发火灾等,是必须忘却的。一个过于烟花缭绕、铺张糜费的清明,不仅不够文明,其实也很不“清明”——有悖于清明的文化价值本义,既污染了“清新明净”的清明物候气象,也破坏了“清雅明智”的精神心理,同时也与清正明朗的生活秩序格格不入。
说起清明节的起源,除了节气,更重要的是重义理——晋文公纪念介子推,令寒食禁火,唐太宗又诏令“清明上墓”。近些年来,因为政府大力提倡移风易俗,“鲜花换纸钱”、“天堂信箱”、“云祭扫”等创新性文明祭扫方式不断被推出,人们在祭扫方式上有了更多的合理选项,清净与文明的绿色祭扫风气已经在社会中形成,清明节变得更“清”更“明”。
总之,要想让清明真正过得更文明,促使各个层面的“清明”意蕴都能与现代文明契合,没有谁能置身之外,从我做起,共同为社会文明和清明的构建上添砖加瓦,还清明节本该有的“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的诗意和春意盎然的“远方”。(何洁茹)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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