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为期4个月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民警在洛江万安执法站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东南网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邓驯 通讯员邱文峰)为切实加强货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管控,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泉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市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行动将在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县乡道路、城乡道路点段、交叉口,校园、大型厂区出入口及周边主要道路等重点区域,主要对重中型货车(含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重点车辆的酒(毒)驾、超速(现场超过规定时速10%)、超载30%以上,涉牌、涉证、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超(会)车、违法掉头和驾驶拼装、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23日下午,洛江交警联合洛江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在辖区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5时许,一辆水泥罐车在经过洛江万安执法站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下,经检测水泥罐车超重7700kg,载物超过了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100%。
“货车超载将会增大刹车距离,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万安交警中队王警官介绍,超载的车辆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不能及时刹住车,易影响到车辆自身、周边的行人及车辆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该车扣留,车辆驾驶人将面临扣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据洛江交警大队统计,从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许,该大队依托交警执法站,共检查各类机动车78部、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1起。查处突出重点违法行为,机动车逾期未检验1起,货车载货超载5起,摩托车超员、未年检5起。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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