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美德在农家”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文明村镇、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公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城乡文明水平共同发展。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各镇不断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认真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实行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实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任免和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格局。区文明委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乡镇综合量化考评内容,建立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激励机制,制定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奖励办法,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合格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予以严厉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扎实开展“城乡共建、以城带乡”活动。积极发挥城区对农村的辐射与带动功能,开展城乡共建、以城带乡、连片创建活动,促进互帮、互助、互学。对一些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村镇,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与村镇结对帮扶,如一个镇、街道跨区域挂钩一个贫困村,每年扶持20-30万,三年见成效。下派青年干部挂职,扶持农村乡风文明建设。进一步扩大城乡共建的参与面,开展村校、村企、机关单位与村等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从统筹区域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整合区域资源、实现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构建联动机制,发挥整体功能,做到城乡联动、镇(街道)村联动、上下联动、行业联动,实现城乡文明水平共同发展。
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覆盖面。一是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我区坚持以农户家庭为基础,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美德在农家”、“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不断充实创建内容、提高标准、改进方法、增强实效,目前我区各级文明村镇有50个,占行政村总数63%。宣传部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精神文明建设中。《芗城乡讯》、《芗城新闻》等新闻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各镇宣传文化中心、文化站采取宣传栏、横幅、LED等形式,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覆盖面。 二是推进镇村环境设施持续完善。各镇结合区委区政府“六大整治”、“四项工程”等工作部署,大力开展水环境整治、巩固畜禽养殖整治成果、开展黄标车淘汰专项行动,完成黄标车淘汰407辆。2016年,各镇严格实行“村清扫、镇收集运转”的长效保洁清运机制,全区新建垃圾驿站52个、聘请保洁人员481人、购置三轮车300辆、垃圾桶1.6万个,暴露垃圾池全部拆除,农户家家配备垃圾桶、保洁队伍村村配备三轮车,垃圾驿站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努力倡导健康文明新风,不断提高村民素质。一是弘扬新风正气,强化制度约束。积极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移风易俗活动,组织引导村民群众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把遏制陈规陋习作为重要内容,对红白喜事划定合理标准,推动形成勤俭节约、婚丧简办的新风尚。如天宝镇洪坑村的“鸿湖社会禁牌”,借先人树立的标杆,通过推行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发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制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陋习。 二是建好三级网络繁荣城乡文化。我区以队伍建设为依托,努力构建文体工作“三级网络”。区级有水仙花合唱团及水仙花少儿艺术团等10个分团,镇级有综合文化站,村级成立辅导点,建有夕阳红舞蹈队、红领巾宣传队、芗剧表演队、中老年人健身操队、锦歌队、大鼓凉伞队等70多支文体骨干队伍,形成了区有重点,镇有骨干,村普遍有队伍的文体“三级网络”。重点扶持富有地方特色的浦南古傩、天宝大鼓凉伞队、锦歌队、石亭高跷队等16支文艺队伍,充分发挥“文化协管员”“宣传文化中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民间传统节日为载体,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我们的节日”期间,开展一系列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村广大群众的节日生活,如举办灯谜竞猜、闽南民俗汇演、全民健身运动会、“文化体育进农家”等系列活动,吸引更多的农村群众参与文化体育锻炼,陶冶情操,增强体质。(芗城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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