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第一次以中办、国办文件的方式,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文化建设特别是传承与发展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并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与实践指明了方向。
《意见》全文7000余字,提纲挈领、高度概括,对包括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以及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等诸多问题诸多方面,都作了比较清晰、系统、具体的论述和部署。作为一位传统文化的研究者,阅读和学习《意见》后,深感振奋、备受鼓舞。
《意见》开宗明义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这是统摄全文的总纲。文件中提到的三个“迫切”,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我理解,这也是准确把握文件精神的重要切入点。
第一个“迫切”,即“迫切需要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主要针对的是“文化虚无主义”等各种怀疑论和否定论,是对本民族文化应持何种态度和立场的回答。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的国情和现实,使得一些人对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产生了怀疑甚至否定,一些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习惯于利用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来否定传统文化的内在价值,甚至认为只有“连根拔除”,中国才能走向现代文明。但是,且不说文化本身有隐与显之分,就是作为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也必定有其产生、形成和发展的深刻背景,其生命力是毋庸置疑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取得的一系列经济上文化上的成功可印证这一点。《意见》直面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形形色色怀疑、质疑甚至否定中华传统文化的现象和问题,明确提出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这就非常明确有力地肯认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延续中华文脉、发展社会文明、建设富强国家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同时也是对那些鼓吹和盲从“西方文化中心论”的错误论调所进行的一次有力反驳,必将有力引导和增强人们对于中华民族所创造的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的认同自觉和坚定自信。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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