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就《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答记者问
让优秀传统文化真正实现活起来、传下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日前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主要背景和重大意义?
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传统文化的热情大大增强,基层和民间的参与面很广,参与主体很多,形式载体多样,总的势头很好。但是,在如何看待优秀传统文化的地位作用、如何阐释其核心内容以及如何传承弘扬等问题上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不统一,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仍然薄弱,在生产生活中转化运用仍存在不足,有的还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简单复古的现象。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日益扩大,西方各种社会文化思潮大量涌入,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以洋为美、以洋为尊,甚至贬低、漠视优秀传统文化的现象。这都迫切需要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走上积极健康、规范有序的轨道。
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还是第一次。可以说,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延续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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