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运用评选表彰,以榜样荣誉激励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先进既是肯定先进、激励先进的重要过程,更是以表彰促升华、以榜样聚力量的有力措施。多年来,漳州市着力运用评选表彰这个载体,坚持从群众身边选典型,依靠群众推典型,采用群众推荐、公开评选、组织审定的方法,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遴选,把选树创建活动典型的过程,变为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实践的过程,变为群众了解、认同、学习典型的过程。通过评选表彰,把凡人善举的先进事迹弘扬开来,把平凡岗位上创造的不平凡业绩挖掘出来,不断推动先进典型走向全省,影响全国。这是漳州市典型辈出的重要动力。漳州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村镇、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福建好人、美德少年、“最美人物”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各行各业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全国重大典型黄志丽就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长期扎根基层,热心群众,敢于担当,所办案件40%七天内审结,75%以上自动履行,93%调解撤诉,服判息诉率达99.7%,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在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法官等系列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中,经层层推荐,黄志丽脱颖而出,先后被评为全国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敬业奉献全国道德模范等,有力地激励着像黄志丽一样的普通基层工作者。
3.强化组织领导,以学习宣传推动先进典型。典型是一面旗帜,凝聚着先进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追求,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与吸引力。漳州市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工作,历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就典型宣传工作作出批示,并多次接见先进模范代表,对做好重大典型的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连续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弘扬谷文昌精神的决定》《关于开展向赖水顺同志学习的决定》《关于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关于开展向刘龙清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等学习决定,市委常委多次召开学习弘扬谷文昌、黄志丽等先进典型专题会议,时任市委书记陈家东对谷文昌、漳州110、黄志丽等重大典型的宣传亲自调研、具体策划、认真把关,亲自参与谷文昌纪念馆的筹划建设,多次参加黄志丽事迹报告会,出席电影《知心法官》首映式,不断推动重大典型的集中宣传工作。主要做法有:一是精心提炼主题。对于推出宣传的重大典型,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研讨等形式,认真听取各界反映,全面了解和掌握典型的有关情况,将典型置于时代大背景、社会大环境下加以审视,结合新时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典型准确定位,在此基础上提炼宣传主题,确定宣传重点。如谷文昌重大典型的宣传,定位在“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书记精神内涵,使谷文昌典型老树开新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把握推出时机。在典型宣传中,注意结合不同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典型的特点,适时推出,力求最好的宣传效果。如,漳州市抓住今年纪念漳州110二十周年纪念日,组织开展学习漳州110系列活动,打响漳州110服务品牌,得到了中央新闻媒体的集中报道,获得社会的广泛关注。三是善于总结提升。在推出谷文昌、漳州110、黄志丽、刘龙清、林丽琴等重大典型宣传时,漳州市重视完善典型宣传的评价反馈机制,典型推出后,及时汇集、分析学习宣传动态,通过座谈交流、社会调查、网上测评等方式,获取各界对典型宣传的真实反映,作为检验和改进工作的依据。通过开展重大典型集中宣传,既确保典型立得住、传得开、叫得响,更在全社会造成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四是纳入测评体系。把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学习、宣传活动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体系,设置适当权重分值,推动各地各单位重视、关心典型培育学习工作,实现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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