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郑昭)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各级干部担当尽责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若干意见》,对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各级干部担当尽责、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首要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弘扬“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运用古田会议精神、谷文昌精神等红色资源,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分级分批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周炳耀、詹红荔等先进典型,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坚定信念,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二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综合运用考核奖励、评先评优、树立先进典型等方式进行精神激励,适当给予物质奖励;拓宽干部交流渠道,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秉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原则,提醒纠错在前,宽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合理设置容错界限,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注重预防和避免犯错,不借容错纠错搞纪律“松绑”、作风“减压”。完善干部“下”的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加强对“下”的干部跟踪管理,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依规重新任用。
三要树立干事创业导向。推动建立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干部之间学习交流平台,适时开展市县党政正职以及省直单位、国有企业、高等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机制,科学创建载体,引导干部在工作一线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在市县换届后一年左右,组织开展设区市领导班子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专项考核;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每年确定若干个考核项目,对承接项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专项考核;探索建立干部差别化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管理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相对“好”的干部及时给予表扬鼓励或提拔使用;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由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主要领导开展提醒谈话;对相对“差”的干部经提醒谈话后工作仍然没有起色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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