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围绕环境质量改善,创新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环境管理质量和效能】
不仅要分析数据,还要找到数据背后的污染原因,并提出治理对策。福建在全国率先建立的定期会商机制动态掌握环境质量状况,确保精准实施环境治理措施。同时,建立实时会商制度,一旦发现超标或敏感污染物检出等数据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启动会商机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隐患与异常。
目前,福建各地根据通报问题及会商提出的建议积极主动作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如长泰县上半年因龙津溪水质超标,水质考核排名全省后10名。会商后,县委书记、县长专门召开现场会,部署开展全民综合治水百日会战,成效明显;福州、厦门、漳州市通过会商,有针对性地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严控工地、道路、露天堆场扬尘污染,第三季度PM2.5及PM10浓度较上半年均有明显下降。
定期会商制度坚持的是问题导向,力求精准施策。而厦门率先在全国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力图要打破“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保护”的怪圈。
2015年,厦门有3宗地块被暂缓出让,因为它们可能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及卫生防护距离。而这得益于厦门市将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将此前环境末端管理提升到项目的决策阶段,曾经“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保护”的难题迎刃而解。
据了解,2015年,随着水、大气、噪声等环境功能区划、环保总规和各类规划环评要求等9个环保专题纳入“多规合一”平台,981平方公里陆域生态控制线占到厦门全市国土面积的57.6%。目前,生态控制线已纳入全市“多规合一”平台,生态保护区域牢牢固定在“一张蓝图”上。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福建环保管理新机制不断推陈出新:石狮市全面实现三大染整工业集控区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告别“燃煤时代”;泉州市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健全环境责任保险的市场模式。截至目前共有23家企业参保,累计承担风险3000万元;厦门市成立全省首个环保警务室新民派出所环保警务室,采取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侦办各类环境违法案件,确保环境类行政刑事执法活动衔接通畅。
生态路上,福建积极探索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样板”。(刘晓星)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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