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八闽大地,草木馥郁,花香扑鼻,空气清新,让人时常忍不住来个深呼吸。
青山、绿树、河流、飞鸟构成的诱人景致都在以它们特有的方式记述着福建从首批提出生态省建设,到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再到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奋力探索。
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始终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中之重,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样板”。
日前,笔者跟随“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采访团走进福建,亲身感受八闽大地转型发展后发赶超的勃发干劲和对生态环境红线不可逾越的清醒认知,记录并见证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探索的普遍意义和模式内涵。
【从率先在全国实施环保“一岗双责”到率先扛起“党政同责”大旗,从省政府建立季度环保督查会到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开展史上最严督察,福建通过构建大生态环保督察格局,让压力层层传导,让环保责任层层落实】
2016年6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福建方案》)。
2016年8月1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福建方案》,决定选择福建作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
应该说,这是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开展生态文明改革综合试验,既是中央赋予福建的重任,也为福建保持生态环境全国领先注入强劲动力。
福建省决策层对发展路径始终有着清晰认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的共同决策视野,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环保责任底线,切实落实属地责任。
早在2010年,福建省就率先在全国实行环保“一岗双责”,提出“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2016年全省两会期间,省委书记、省长与9市1区党政领导分别签署《201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意味着各地党政“一把手”都要和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阶段性任务绑在一起。
如何才能发挥党政同责的效力,福建给出的答案是:构建立体大生态环保督察格局。从2016年起,福建每两年将对各地进行一次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2016年7月起,福建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龙岩、泉州、宁德启动首轮环保督察行动,目前3市已办结环境举报问题506件,共查处289家违法企业。其中,行政处罚146件,罚款527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8人。龙岩首批已问责17名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责任人。
自2014年起,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建立季度督查通报制,将各地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列入省政府季度经济形势运行分析暨督查通报会。通报的突出问题由省政府办公厅分解到各设区市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让环保不力的地方官员“脸红冒汗”。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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