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孩子坐在电动车后座还在看书。
福州新闻网12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记者 王元锴 任思言 蒋雅琛/文郑帅/摄)“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样的交通规则,家长从小就会教给孩子,但作为家长,您做到了吗?昨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记者走上榕城街头发现,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孩子,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很常见。
老人骑电动车载孩子闯红灯
昨日16时20分许,记者来到鼓楼区钱塘小学,正值学生放学。在钱塘巷与北大路交叉口,记者看到,一名依伯接到孙子,正好遇到红灯,但老人没有丝毫犹豫,载着孙子穿过路口。2分钟后,又有一名依伯载着孙子闯红灯,记者注意到,这名依伯骑的电动车,非法加装了遮阳伞。记者在现场观察约20分钟,有近30名行人和骑手闯红灯,以来接孩子的家长最多。
记者看到,这个路口虽然有警辅人员指挥交通并发放《行人及电动自行车规范出行倡议书》,无奈行人与非机动车流量太大,常有人趁警辅人员不注意闯红灯。
超载加逆行冲到校门
13时15分许,记者来到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记者观察发现,大多数骑电动车的家长未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一名中年男子骑着超标电动车载着一名七八岁的男孩急速驶来。到校门口时,家长急刹车,孩子险些从电动车踏板上掉落。
“快点快点,要迟到了。”13时45分许,一名依伯骑着电动车从仓前路方向一路逆行冲到校门口,车上一前一后坐着两名孩子。“这是我的孙子和外孙女,两个人中午都在我家里吃饭,我负责送他们上学。”当记者询问这样载两名孩子是否安全时,依伯说:“已经这样送了1年多,没问题。”
电动车交通违法最高罚200元
“很多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非常淡薄,我们看着都揪着一颗心。”在钱塘小学附近,一名警辅人员告诉记者。
家长骑电动车载孩子,各种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频发,现行法律法规能不能处罚?记者昨日采访了警方专业人士。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车交通违法共分8类,分别为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信号灯通行;驾驶加装、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通行;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实施登记的非机动车改变外形或已登记的技术数据。其中,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将被罚款200元,其他违法行为将被罚款50元。
据悉,如今交警部门已启用新型“警务通”,可现场打印罚单。配合人脸识别功能,打印罚单前,警方已将违法信息记录在违法人名下。违法人须在15天内,凭罚单到农业银行窗口缴纳罚款。逾期的,将会被收取滞纳金,但滞纳金最高不会超过罚款金额。若不处理,违法人将无法报考驾校、办理驾照年审。名下有机动车的,无法办理年检、过户。
据介绍,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家长文明出行,提醒家长自我监督,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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