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10:26:46 来源:文明风
引导活动启动仪式
文明风11月17日讯(通讯员 兰振兴) “八不”行为规范既是公民文明素质的主要标准,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11月12日,洛江区直党工委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参加区委文明办、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等联合发起的“公共生活好言行”暨“八不”行为规范宣传志愿服务引导活动。
志愿者洛阳桥活动现场
区直机关党员志愿者与其他200多名志愿者分为7个组,分赴万安农贸市场、主要干道,大润发、新华都、友谊超市、吉源花苑、洛阳桥及周边等地,开展文明言行引导、文明交通劝导、文明餐桌宣传、家园清洁行动等志愿行动。
党员志愿者旗帜
活动现场,区直党工委常务副书记郑新文带头放周末休息时间,深入万安街道主要道路、农贸市场、洛阳桥等人流密集区,检查指导志愿者们发放宣传品、倡议书等行动,参与引导广大市民遵守文明公约和规章,劝导出行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区直党工委王慧琦委员带领一队志愿者,身穿红色马甲,在洛阳桥及周边清扫路面,清理绿化带中的废弃物。在他们的感染下,不少居民群众纷纷加入到清理志愿行动中。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洛阳桥及周边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悉,洛江区直党工委坚持把严格落实省文明委提出的“八不”行为规范等要求,列入推进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当前开展的“机关党旗红,建设新洛江”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抓手,主动会同各部门推行“八不”行为规范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告别陋习,以自身的文明言行传递正能量,引领公民养成良好文明习惯,共同遵守《文明公约》,自觉克服和抵制不文明行为,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区)创建成果,营造“创文明城、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和公民文明素质的提升。(洛江区直党工委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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