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市民素质提升行动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示范城市
无饮食示范站点、路线启动仪式
为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与城市文明水平,2015年2月厦门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后,市文明委提出了“将厦门打造成为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的创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2015年3月,厦门市召开全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座谈会,研究部署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随后,厦门市委文明办制定出台《厦门市创建“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目标、活动与责任分工等内容。各区、各部门也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大力宣传引导,营造文明氛围。厦门市委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小白鹭,陋习我说不”活动的方案》;通过媒体广泛征集厦门文明使者形象代言人——文明小白鹭;制作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公益宣传片;连续两年开展“市民公共文明行为示范月”活动,广泛开展市民文明讲堂、文明小白鹭社区公益行等活动;启动“善行厦门·日行一善”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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