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委宣传部是省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中宣部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省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并提出宣传思想工作、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促进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指导全省各级党委宣传部的工作,协调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负责指导全省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工作;掌握全省理论工作动态,总结和推广理论学习工作经验。
(四)对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的工作方针、政策方面实施指导;管理中共福建省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
(五)负责引导新闻舆论,指导、协调省级各新闻单位的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和宣传基调;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的工作;对福建日报社、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对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六)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社会文化工作和文化市场的宏观管理,研究和规划我省文化艺术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对省文化厅、省文联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七)与省财政厅共同负责掌握和管理省文化事业建设费及各专项资金;抓好文化事业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八)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以及全省社会宣传、企业宣传、农村宣传、社区宣传、法制宣传、科技宣传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九)宏观指导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管理省委文明办。
(十)组织实施对外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全省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对外新闻报道,指导、管理全省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省级重点新闻网站建设。
(十二)组织、协调全省对外、对台文化交流。
(十三)组织实施中宣部和省下达的重点课题的调研,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政策法规。
(十四)做好宣传系统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十五)受省委委托,管理省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领导干部,搞好这些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
(十六)联系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七)受委托主管全省企业政工系列和新闻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十八)承办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委宣传部包括11个部机关内设处室、1个驻部纪检组,管理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省委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委讲师团,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秘书处,直属省宣传新闻中心、省社会思想动态汇集分析中心、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福建通讯》杂志社、《福建支部生活》杂志社等6个事业单位。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列入省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3个行政单位(福建省委宣传部部机关本级、省委外宣办、省委文明办)和2个参公事业单位(省委讲师团、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秘书处)为一级预算单位,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宣传新闻中心、省社会思想动态汇集分析中心、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福建通讯》杂志社)为二级预算单位,《福建支部生活》杂志社不纳入省委宣传部部门预算管理。具体编制和机构设置属涉密内容,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研究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理论建设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做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宣传推介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做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研究阐释,列出一批重大选题,纳入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课题,形成一批有深度的理论成果。精心组织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福建省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二)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决胜全面小康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新成就。着力做好经济宣传工作和经济形势分析,精心组织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自贸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州新区等主题宣传,做好海峡论坛、“9.8投洽会”等重大经贸文化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稳妥地做好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工作,加强突发敏感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实施“一报一台一网(端)”建设工程,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媒体融合智能化传播平台,打造新型主流媒体。
(三)加强宣传文化阵地管理,进一步巩固壮大网上正能量。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做大做强省重点新闻网站和知名商业网站,推进全省新闻网站“一县一网”建设。进一步强化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福建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四)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进一步提升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加强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持续推进“崇德向善、诚信福建”主题教育,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升工程,大力培育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和乡贤文化。实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扩大福建红色文化的知名度、影响力。加大先进典型、“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宣传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命名一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改进创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常态化创建水平,深化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化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活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化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示范乡(镇)创建,制定《关于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长效机制的意见》。
(五)大力繁荣文艺创作生产,进一步打响福建文化品牌。实施文艺创作“百花计划”,实施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等专项文学艺术创作规划,做好第十四届“五个一工程”迎评工作,组织第八届福建省“百花文艺奖”评选。加大优秀作品宣传推广力度,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加强朱子文化品牌建设,推进福建戏曲艺术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实施《八闽文库》全媒体出版工程,推进福建印刷文化保护基地建设。发挥福建文艺发展基金和省地方戏曲扶持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精心组织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剧本征集评选工作。加强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加强网络文艺工作。加强文艺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的培养,健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体制机制。
(六)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和惠民水平。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继续免费开放,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面向青少年、农民工和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资源,激活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加大对基层和贫困地区的文化帮扶力度,在贫困地区实施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工程。制定我省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健全向社会力量购买文化服务机制。大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和数字服务,精心组织“送欢乐下基层”等公益性品牌活动。加强对实体书店的支持,推动我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编制实施《福建省“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深化省属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推动福建日报社组建传媒集团公司,加快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加快省广播影视集团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积极探索国有文艺院团“事业单位、市场机制”的实现形式,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深入实施文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加快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推动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参评第八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组织实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加快文化内容产业发展,重点打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文化旅游等产业集群,大力拓展“互联网+文化产业”。省市共建加强福州新区文化产业发展。发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作用,创新金融扶持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制定实施培育文化消费市场的方案,发展文化市场中介,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出口企业。
(八)深化拓展闽台文化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交融。办好第八届海峡媒体峰会。加强祖地文化传承交流,推进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闽都文化等交流,开展海峡青年节等活动和两岸文艺交流。发挥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平台作用,加大对闽台合作历史文化项目支持力度。加强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继续办好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和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活动,探索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先行先试政策。加快福州、厦门国家闽台文化产业示范园建设,深化闽台文化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等要素的全方位合作。
(九)扩大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树立福建良好形象。开展“十二五”发展成就主题对外宣传,组织境外媒体来闽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题采访活动,办好“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等大型文化展会,推进“丝路书香”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对外出口服务机制和鼓励政策,培育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从事文化贸易。继续探索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文化市场开放政策试验,加快建设文化保税基地项目。
(十)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为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宣传文化系统重要岗位和重要宣传舆论阵地领导干部管理,建立健全宣传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办好宣传部长和各类宣传干部人才培训班、研讨班,推进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做好省记协、省思政会和12个省级文艺家协会换届工作。做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和项目资助工作。深化“基层工作加强年”活动,制定实施我省《关于做好2016年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专项督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重点发现和培养一批基层文化活动骨干和带头人,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程。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福建省委宣传部部门收入预算为1726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60.97万元,单位其他收入433.86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68.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263.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17.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9.91万元,公用支出597.18万元,项目支出13459.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660.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9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培训经费、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二)行政运行(宣传事务)2229.7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各类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费、车辆运行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宣传事务)3941.69万元,主要用于“春风计划”及全省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百花计划、新闻宣传、理论基地课题、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宣传活动等支出。
(四)事业运行(宣传事务)429.8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及各类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等基本支出。
(五)其他宣传事务支出1228.31万元,主要用于志愿者协会工作、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省内外主流媒体宣传福建专版补助等支出。
(六)其他文化支出8154.70万元,主要用于对外对台文化交流、全省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宣传业务经费、优秀作品奖励经费、主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文艺发展基金项目补助、福建省地方戏曲扶持专项资金、基层宣传队伍建设等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5.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活动支出。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1.3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活动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147.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事业单位医疗21.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234.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提租补贴62.08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在职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外事办等单位安排的赴有关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新闻交流、举办图书图片展等出国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预算金额相同,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出国经费零增长。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19.1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及外省市宣传部门来闽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涉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预算金额相同,主要原因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继续严格执行接待费零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安排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预算金额相同,主要原因是: 贯彻公车改革相关规定,继续执行公务车辆运行费零增长。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6年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