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和精神文明创建。制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重点工作安排》,开展“崇德向善、诚信福建”“法治福建我的梦”等主题宣传教育,抓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命名工作。组织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10项重大活动。深入开展向谷文昌同志学习活动,举办事迹报告会和理论研讨会,协调人民日报等媒体加强宣传,引起热烈反响。做好吕榕麟、黄志丽等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活动。实施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进了比阔斗富、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的转变。大力弘扬良好家风,深化“我们的节日”“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旅游行动,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志愿服务制度化。厦门、福州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三明、泉州、漳州首次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我省入选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比例居全国前列。
(四)着力发掘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延续福建文脉。召开全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推动社会各界保护文化遗产。制定我省《关于传承和弘扬福建戏曲的若干意见》及分工方案,推动设立地方戏曲扶持专项资金。扎实推进朱子文化品牌建设工程,推动“闽派批评”“闽派翻译”等重新集结,推动“闽派诗歌”“闽派戏剧”等繁荣发展,启动“百人百部书库”计划,推动复兴广义“闽学”。实施“‘记得住乡愁’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计划”,4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升格为国家级。抓好“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点等文物保护工程,启动“五古丰登”行动计划。
(五)扎实推进文艺创作和文化改革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全省推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讨论会。实施“闽派文艺”“唱响福建”等文艺作品扶持创作工程,《原乡》等6部电视作品在央视一套、八套黄金时段播出。成功举办亚洲艺术节、福建艺术节,大型舞剧《丝海梦寻》赴联合国总部等演出近60场,赢得高度赞誉。研究制订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标准》,开展“结对子、种文化”等活动,健全全民阅读机制。抓好省属文化企业集团改制重组,探索省属文艺院团“事业单位、市场机制”新路子。加大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力度,在台成功举办海峡两岸文博会、首届闽版图书巡回展。
(六)进一步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和宣传文化阵地管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正面宣传,开展“海丝心语福建行”等网络采访活动,努力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加快“一县一网”建设,不断提高县级网站覆盖面和办网水平。我省三类新闻网站达90家。积极推动“一省一报”建设,《福建手机报》正式发行。“扫黄打非”取得新成果。
(七)切实抓好“基层工作加强年”和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工作加强年”部署,深化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示范乡镇创建,开展宣传系统“大调研”活动。积极推动基层工作创新,我省有5个经验入选中宣部选编的《十八大以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百例》,入选篇数居全国前列。加强各类干部人才培训,举办全省宣传部长培训班、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重要舆论阵地领导干部培训班等30多个班次。实施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文化名家培养工程,组织好第二轮省社科领军人才和文化名家遴选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宣传干部学习研究,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