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规定没有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不得在网上公开募捐,民政部也公布首批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迅猛发展,网络募捐、微公益等多种募捐形式作为官办慈善的补充取得了较大发展。调查显示,虽然47.4%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平台参与过捐款,但仅28.5%的受访者信任网络捐款中的慈善组织或募捐个人,62.4%的受访者担忧在网络募捐中存在诈捐、骗捐的潜在风险。网络募捐存在的安全漏洞,挑战着人们的信任底线,同时也伤害了慈善募捐的公信力。
网络募捐是时代发展的趋势,在国外早已兴起,堵是堵不住的,必须通过法律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不仅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定义,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资格与行为,同时也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组织、慈善募捐等重大问题,确立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此外,民政部等四部委31日发布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的求助信息,其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一法一办法”的实施、落实,既从法律上保障和鼓励人人可慈善 ,也让网络募捐的阵地更有序、有效、有力。
慈善事业是社会力量奉献爱心的崇高事业,而网络募捐则是“互联网+”大环境下的与时俱进。搭建平台、规范行为、创造条件,消除网络募捐监管漏洞,让网络募捐彻底走出“信任危机”的阴霾,提升公益募捐的公信力,立法只是第一步,进行良好而有效的监督才能彻底解决所谓网络募捐乱象。
一方面,要加强《慈善法》的宣传,引导公众加深对现代慈善的认知,形成在法律的规定下做慈善的社会共识,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参与、支持慈善事业。另一方面,要依照《慈善法》规定,加强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合法性审查、资质认定,让法律有效地介入平台信息处置全过程中,在监管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上发挥应有作用。此外,要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如对进入名单的平台应建立“年检制”,打造诚信平台、放心平台,防止恶意使用“平台”之名行害人之事;要不断畅通拓宽举报渠道,加大对捐款使用的监督与管理,保障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社会各阶层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互联网慈善是未来慈善发展的方向,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互联网慈善事业的重视,紧跟新技术新形势的步伐,加强引导与监管,以平台规范建设为中心,以开放、公开、包容等态度支持优良平台的成长,以严肃、认真、严谨的原则对募捐信息发布平台进行监管和追责,方便各种网络募捐活动的高效开展,促进互联网募捐法治化、规范化。(尹贵龙)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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