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七条经验获肯定
突出“筹资金、抓建设、保运行”,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福建把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作为全省流域水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选择处理工艺或模式,在资金保障、建设模式、常态运行机制等方面,探索出了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形成了有效管用的做法。
以“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厦门试点为契机,促进空间协同管控和服务管理优化。2014年9月厦门市成为全国“多规合一”试点地区以来,始终把实施“多规合一”改革、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作为推动厦门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市转型升级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目前,厦门的“多规合一”已成为一个平台、一套机制、一张蓝图,初步解决了空间规划冲突的问题,并划定了生态控制线,有力地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再造了审批流程,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司法衔接,实现设区市生态环境审判庭全覆盖。福建紧紧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创新,运用司法力量加快推动绿色发展,为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清新的美好家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福建龙岩市召开全国第一次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向全国法院推广生态司法保护的“福建样本”。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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