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访不到10分钟 拍到17辆违法车
有了远光灯抓拍“神器”,福州路面上,滥用远光灯现象是否明显减少?昨晚7时30分许,海都记者上路夜访。
在二环路与华屏路交叉路口,记者看到,此时的二环路灯火通明,即使不开车灯,也能看清路面情况,但仍有一些车辆开着远光灯,耀眼的灯光形成一个个巨大的光团,开在这些光团前方的车辆几乎“隐形”。
随后不到10分钟,记者就拍到了17辆车滥用远光灯。
见到记者抓拍远光灯,一名司机将车停到路边,上前询问情况。
这名司机姓刘,江西人,是名驾考教练。对于滥用远光灯,老刘也深恶痛绝,大部分教练在指导学员时,都会一再强调正确使用灯光,但仍有不少司机无视滥用远光灯的危害。老刘说,上周他开车回家,遇到一辆开着远光灯的小车,他的眼睛被晃花,差点撞到一名行人,还好最后紧急刹车。
市民呼吁:处罚轻导致治理难 管“远光灯”需创新
昨晚记者上路采访时,不少市民反映,虽然交警部门持续打击,但福州市区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并没有大幅减少。究其原因,首先是违法成本太低,扣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太轻,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其次,无论是抓拍“神器”,还是警方上路突查,覆盖面都很小。此外,很多司机的交通素质低,没有形成正确使用灯光的意识。
有市民认为,要查处滥用远光灯,警方执法必须更严更频,此外还应主动创新。市民黄先生指出,在处罚不变的情况下,莆田交警的一些做法就值得点赞,比如上门约谈多次违法者,要求其签订保证书,此举远比单纯扣分、罚款更具震慑力。警方上门约谈这一方式,还会影响违法者的家属、朋友、同事,达到“约谈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不少市民呼吁,福州交警在继续推广抓拍“神器”的同时,也应探讨、推广其他地方的先进做法,主动创新、大胆作为,让查处滥用远光灯真正实现长效管理。
本报抓拍的17辆滥用远光灯车辆
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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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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