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哪些行为将被查处?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将查处超标、无牌、超员超载、闯红灯、超速、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穿行、酒驾、随意变道、违反禁行规定、使用伪造及变造的电动车号牌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具体而言,当事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并按下列规定处罚: ●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照规定让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处以两百元罚款; ●进入城市快速路或者公交专用道路内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无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予以收缴号牌,并处以三百元罚款; ●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的,注销车辆登记,处以三百元罚款; ●醉酒驾驶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哪些路段禁电动自行车? 记者了解到,无牌电动自行车,以及在思明、湖里区以外的地方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湖里区行驶。 在思明、湖里区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也不得在以下区域和道路行驶: ●思明区:湖滨西路至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湖里区: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至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海沧大桥、杏林大桥、厦门大桥、集美大桥、翔安隧道、仙岳高架、成功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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