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6日电(肖和勇)率先在全国建立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建立每季度环保督查会制度,把各设区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季度经济分析会3项主要议程之一,进行通报督查、跟踪督办。
昨天下午,福建省环保厅召开宣传工作媒体通气会,介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诸多创新举措。今年6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要求福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突出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为其他地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子。
“福建探路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试验区,已经打出了组合拳。”福建省环保厅相关人士介绍,福建已在全国率先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倒逼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保责任,抓住污染治理的牛鼻子。在《201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中,绿色发展评估作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首要责任;责任单位涉及发改委、经信委、林业厅等十几个部门,搭建出大环保工作格局。与此同时,为了激励各地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当地还对环境质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指标超额完成任务的,实行加分制。为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福建省还率先在全国出台环保督察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国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制定“十三五”水质目标清单,编制各设区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福建省环保厅人士介绍,当前福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但环保工作面临不小的挑战。当地将持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积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福建样板”。
昨天下午,福建省环保厅“晒”出一揽子创新工作“亮点”。在推进环保监测监察垂管制度改革方面,根据中央深改组近日审议通过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将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本省垂直管理实施方案,争取明年在全省全面实行。
福建还将探索推进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据介绍,当地将探索在全省设置流域环境保护执法局,开展常态化的巡查、执法,保障所辖居民饮用水源安全,及时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跨区域污染难题,维护区域环境安全。
党政生态环保责任制方面,将进一步细化责任书评分细则,突出绿色发展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每年年中、年底督促各地将履行情况书面报告省委、省政府,并会同省直单位牵头组织好考核工作,确保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推进生态环保大督察机制,福建省将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由省发改委、住建厅、环保厅等省直相关单位一把手分别担任督察组组长,每2年对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生态省及环保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以及相关环保要求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并不定期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督察,确保属地“党政同责”、部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此外,福建在近期还将探索构建GEP核算体系和核算机制、深化排污权交易和环评领域制度改革,建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环保工作。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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