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6月12日 新华社)
在《意见》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就是要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通过这种方式,对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并积极向市场和社会推介,引导各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进一步提高守信效益。
在当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如何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那么,国务院出台《意见》,更好地回答了市场经济下如何做好诚信体系建设,对于推动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意义重大。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人将坑蒙拐骗当成生财之道,将弄虚作假当作生存法则,但却没有遭受任何惩戒。于是,面对悖逆诚信的举动,一些人不仅不以为耻,反而沾沾自喜、以此为荣,价值观层面的扭曲令人难以置信。如此之下,通过《意见》的出台,补充一些人的精神钙质,做到正本清源,显得尤为重要和必须。
自古以来,我国就崇尚诚信品质,“人无信而不立”的名言发人深省。今天的我们,早已由之前的熟人社会步入陌生社会,而在时代变革的潮流下,诚信显得愈发重要和珍贵。当法治进程不断推进,当社会发展的脚步不断加速,诚信成为了人与人之间交流和沟通的最好“名片”,更成为了个人生存发展的立足点和落脚点。肯定的说,在一个文明的时代中,拥有诚信才能拥有未来,才能让自己的人生前途注入更多无形的动力源泉。即便是山高路远,但只要恪守诚信精神和品质,就能够走的越来越远。当每个人都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价值观,社会的信用财富必然能够保值和增值,社会的运行才能更加文明和有序。
不难看出,在《意见》中专门明确了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表明了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就应该依赖于制度的保障作用。假如,任由失信者逍遥法外,则会衍生“劣币驱除良币”效应,对于整个诚信社会而言,伤害是难以估量的。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我们看到了信用代码的启用、“信用红黑榜”的落地等等。通过这些方式,必然能够培养公民个人的诚信自觉,进而营造失信可耻的制度环境,让社会信用建设步入“快车道”。肯定地说,加强诚信建设必须依赖于制度保驾护航,将道德伦理置于刚性制度的规范之内,从而实现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在社会发展和进步中,诚信建设应该成为文明时代的“标配”,诚信因此应融入每个人的思想深处。我们相信,伴随国务院《意见》的出台,必然会对诚信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不断刷新诚信中国的崭新高度。 (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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