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诚信社会环境。(6月12日 新华社)
诚信社会,包括个人诚信和社会诚信,它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中逐渐形成并被广泛认可的道德及规则。一个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既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的共同基础,更是人们的美好愿望和共同期许。
正所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古往今来,诚信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崇高追求和优秀品质。人们尊崇诚信、讲究诚信、恪守诚信,甚至把诚信看作比自己生命还要贵重。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少数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整个社会诚信面临着巨大挑战和考验。
众所周知,诚信建设既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内容。面对社会诚信度曾一度下滑的严峻形势,重新构建社会诚信、重塑诚信中国形象已经不单是某个人、某个企业的责任,而是整个国家必须肩负的历史重任和神圣使命。正因如此,近年来中央及各地方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建设,先后采取了“公开曝光老赖制度”、“诚信积分制度”、“黑名单制度”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整个社会诚信度开始止跌企稳,并逐步回升。
尽管如此,但由于此前国家没有对社会诚信建设进行规划和顶层设计,也没有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诚信体系、着手开始社会诚信建设的立法工作,导致各地的社会诚信建设的标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信用缺失的成本较低,对失信人也起不到震慑作用,社会失信现象仍然十分突出。
毋庸置疑,国务院出台并印发《意见》,不仅是对社会诚信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勾勒出的清晰地线路图,更为各地构建诚信社会提供了重要遵循,对各地深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有的这个《意见》,各地就可以有据可依、有规可循,着手绘就地方性社会诚信体系蓝图和构建社会诚信建设框架;根据这个《意见》,各地可以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方案,加强社会诚信信息建设、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编织起一张张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诚信社会网络。
由此可见,该《意见》的出台,就是指导各地共同编织诚信社会建设全国一张网。有了这张“大网”,不管是个人、个体工商户还是企业及法人,其社会信用信息将全部收录其中。如果当事人恪守诚信,其将会得到相应的社会褒奖和激励;反之,将立即锁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联合惩戒,从而有效推动逐渐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气,共同构建诚信中国。(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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