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对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曲艺杂技和历史文化纪录片、动画片、出版物的扶持。”在党中央强调“加强”“扶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中,文学门类里只提到“中华诗词”,而且突出置于其他艺术、宣传、出版门类的首位,足见重视程度之高。这使中华诗词界倍受鼓舞、激励和鞭策,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每一个当代中华诗人词家和诗词爱好者,都要有一种“匹夫有责”的文化自觉性和历史责任感,不负党中央加强扶持的厚望,为繁荣发展中华诗词事业而倾心协力,竭尽绵薄。
首先要看到,这是在中共中央正式文件中,第一次使用了“中华诗词”这一文学概念。在此之前,“中华诗词”的称谓可谓五花八门,诸如:旧体诗、古体词、格律诗、汉诗、传统诗词、当代诗词等等。尽管每一称谓都有其道理和诗友圈,但党中央下达了正式文件后,中华诗词界都应该规范、统一到“中华诗词”这一文学概念上来。同时要认识到,党中央把“中华诗词”放在“加强”“扶持”的各文学艺术、宣传出版品种的首位,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繁荣发展中华诗词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
要打造精品。繁荣发展中华诗词,决不只是对传统诗词经典的背诵记忆和知识比拼。而是要运用中华诗词的传统艺术形式来反映时代、反映现实,创作出反映时代风采和时代气派的中华诗词精品力作。这才是真正贯彻落实中央文件中所强调的“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一个时代总要有一批又一批记录这个时代特征和反映这个时代人民心声的、能够“惊风雨、泣鬼神”的佳作、精品乃至经典。繁荣中华诗词事业,中心环节是抓好创作。只有反映时代的中华诗词作品特别是精品力作大量涌现,才能为中华诗词的生存发展拓展空间。必须指出,当代中华诗词精品力作,不是某些人自封或小圈子内相互吹捧的脱离现实的“假古董”作品,而是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三有”作品,是时代精神与诗词艺术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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