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晋城市有这么一个乡镇,在移风易俗上能让全镇百姓毫无例外地按一整套规范有序的新模式统一施行,遏制陋习,移风易俗。这就是晋城市高平市三甲镇。走进三甲镇大小村庄,提起红白理事会,群众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夸。“过去村民办事,不惜债台高筑讲排场,群众叫苦不迭。现在让村红白理事会全程主持操办,既减轻了群众负担,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村民和谐。”三甲镇朱家山村村支部委员赵富财负责本村的红白理事会工作,几年下来,工作做得顺风顺水、得心应手。(6月3日中国文明网)
用红白理事会的形式,将红白喜事的标准统一化,杜绝大操大办,禁止铺张浪费,这是遏制乡村陋习的一面明镜。笔者以为,遏制乡村陋习,需要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入手,以法律的强制力,采取各种行政手段,比如建章立制,规范乡村习俗的变迁;从道德层面上,加强宣传力度的推进,让良好的乡风能吹进每个村民的心中,减少攀比,向着良性循环的道路迈进。晋城市三甲镇的做法更告诉我们,以“法德”并举来遏制乡村陋习,也需要从长计议,坚持点滴之功。
法律制度层面贵在建章立制,让乡村陋习能够收敛且遁形。在笔者的故乡,在丧礼的举行上曾经一度陷入大操大办的攀比怪圈中,邀请各种鼓手和乐队成为潜移默化的规则。但是,随着县政府文化部门一纸禁令,禁止丧礼中邀请鼓手和乐队,效果十分明显,通过禁令的方式规范人们办理丧事的风俗,让人们懂得何谓真正的传统风俗。由此可见,很多乡村陋习都是因为没有强制力的约束才肆意蔓延,甚至演化成为人们心中的潜规则。而法律制度层面的强制约束,对于人们来说,可能会在短暂的时间内不适应,却能够换来长时间的文明新风。
道德规劝层面贵在典型示范,通过具体说教形成良性循环。乡村风俗的变迁,需要经过长期的过程,行政命令只是一个推动力,却需要在行政命令之后,更多地通过道德规劝的方式进行。晋城市三里镇这样的典型就是一个好例子,通过红白理事会,建立具体的说教平台,让人们懂得何谓文明风俗,何谓乡村陋习?符合文明的方向、契合村民心灵的呼唤的乡村风俗才能够算得上良俗。否则,那些肆意攀比,无端浪费的情况,都是陋习。而通过道德说教的方式,一方面能够有润物无声的效果,在潜移默化中让人们感受到正面能量的影响;另外一方面也能够在循序渐进中,推动乡村陋习的逐步转变。
不过,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在“法德”并举的措施下,让乡村陋习减少甚至消失,需要走一段较为长远的路。正如哲学上说的,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遏制乡村陋习的最终目标在于还乡村以美丽新气象,要赢得这个局面必然要付出无数的艰辛和努力。但是,任何艰辛和努力的付出,都将是值得的。(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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