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要讯
  • 道德建设
  • 文明创建
  • 志愿服务
  • 未成年人
  • 我们的节日
  • 人文福建
  • 文明网校
  • 诚信建设平台
  • 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
  • 来稿选登
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创建> 文明监督 > 正文
《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发布 6月18日起施行
http://wmf.fjsen.com 2016-05-26 09:27:48 段金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 25日,福州市政府发布《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自2016年6月18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福州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轨道交通运营的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其负责;公安、规划、城管执法、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有关工作,沿线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由运营单位组织开展轨道交通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责任。

《办法》借鉴上海、深圳等地经验,对乘客行为规范做了规定。如携带行李规格限制问题:乘客携带重量大于20公斤且不超过30公斤的物品,或者单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大于1.4米且不超过1.6米的物品乘车的,应当购买与该乘客车资等额的车票。

优惠乘车及对逃票行为的处理。老年人、残疾人、伤残警察、现役军人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乘车或者免费乘车待遇;无票、持无效车票的,由运营单位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

《办法》罗列了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及传染病病原体;充气气球、自行车(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除外)、易损伤他人的尖锐物品等。禁止携带活体动物进站,但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除外。

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使用滑板、溜冰鞋、轮滑鞋等物品;乞讨,拾荒,站内过夜,卖艺,歌舞表演,扰乱乘车秩序及其他阻碍、影响乘客顺畅通行的行为等;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办法》提出,在车站付费区及列车车厢内禁止饮食,但婴儿饮食、病人服用的药品除外。

据了解,目前,国家尚未出台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法律或法规,仅在2005年建设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但只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方面进行了相应规范,对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等未予明确,对运营安全、服务管理、乘客行为规范等内容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第157期《“傻子”的幸福》

第156期《工业区里的“学习屋”》

第154期《快乐的“勇哥”》

第153期《小巷里的原住民》
相关评论
  • 文明委成员单位
  • 文明行业
  • 地方文明网站
  • 福建新闻网站
福建省政府福建人大网福建省政协网省委统战部福建网信网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总工会福建共青团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福建文艺网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省烟草专卖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食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税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省邮政公司
福州文明网厦门文明网漳州文明网泉州文明网三明文明网莆田文明网南平文明之光龙岩文明网宁德文明网平潭文明网
东南网福州新闻网厦门网泉州网漳州新闻网宁德网
  • 关于文明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