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攸县槚山乡巷口山村,有这样一个倔强的老人:92岁的刘发生,最近三年陆续把70年前欠下的旧债一笔笔还清。由于当年的债主已离世,他便把钱还给他们的儿孙辈。他说,“不把钱还上的话,我入土都不会心安”。(湖南文明网)
九旬老人讲诚信不忘恩情,七十年前旧债一笔笔还清。这样讲究诚信的老人让人敬佩。从他还钱的行动中,我们看到了“诚信”之花在身边开放。从他还钱的行为来看,他是生活在幸福之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了解到他的诚信感恩行为后,也会感觉到社会如此美好,自在幸福之中。所以说,他的诚信感恩之举正是表明了“诚信”之花在幸福的花园里开放。
七十多年前,因为生活所迫,他向邻居们借物借钱,度过难关,实乃大德。大德不言谢,默默记心间。今早有余钱,再还旧日情。一心一意把钱还,其中的诚信之意,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温暖。改革开放几十年,经济快速增长,有人怀疑道德水平下降,“信义”老人刘发生给了我们最响亮的回答。经济在增长,道德依旧在,生活更幸福!当他觉得自己确有余力去还那一份份恩情,那一笔笔债时,努力去实现心中想要做的事时,就表明了他确实生活在幸福之中。
“诚信”之花的开放,除了刘发生老人本身的幸福感之外,还有收到他还钱的人也是倍感幸福。他们尽管不清楚先人与刘发生之间的借债关系,也表明不需要他还钱,可是他老人家还是坚持还钱了。他们感受到幸福,不仅仅是收到了钱,更是幸福在先人行善举,后人受尊敬。在受尊敬的同时,还能感受到先人对待他人的友善与关爱,这是良好的家风,这是无价的财富,这也是值得后人学习。
也许有人会问,不记得了的债务,还有必要去还么?其实真没人要他去还,但正如他自己所说“不把钱还上的话,我入土都不会心安”,还钱,还的是那一份恩情,还的是那一份诚信。别人不知晓,自个儿最心明。有恩必报情义在,有债必还诚信存。人人相处讲情义,诚信之花处处开。在刘发生这位九旬老人积极还那七十多年前的旧债的行为中,我们看到了恩情的可贵,看到了诚信的力量。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受到,他是幸福的,他们是幸福的。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其实,我们每一个人也都是幸福的。
刘发生老人将一份份恩情牢记在心中,将一笔笔债逐一还清。“诚信”之花开放在他心中,更开放在我们幸福的生活里。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能不幸福吗?(丁绍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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