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宣传,引导与曝光相结合
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呼应、网上网下联动,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常态报道相结合,开展经常性文明旅游宣传报道,制作刊播了一批文明旅游动漫片、提示语和公益广告。特别是在春节、“五一”、暑期、“十一”开展集中宣传,宣传一批好游客、好导游、好领队,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新举措和特色活动,对吃、住、行、游、购等环节中有悖公德、有伤风俗、有损形象的反面案例进行集中曝光,舆论导向鲜明、声势有力。
外交部联合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在“海外安全提醒短信系统”中增加文明出境游提示,实现了包括南极在内的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全覆盖。
公安部在出入境办证大厅、机场出境口岸等场所摆放《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文明旅游宣传护照“卡套”。
国家旅游局推出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和十大公益宣传片,推动旅行社营业部、景点景区等场所广为宣传。中国铁路总公司强化站车宣传,在全国铁路动车组列车视频和主要客运车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引导人们文明乘车、文明出游。
完善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各有关部门分兵把好护照、组团、出境、交通、落地、行程等出境旅游关口,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中央台办、公安部、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把文明旅游教育引导作为办理出入境证照、出境审批以及公民通关的业务流程,纳入基层一线人员基本职责和工作程序。
国资委组织推动涉外央企,将文明出境纳入外派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行前培训教育体系,抓好海外员工日常管理教育。
国家旅游局推行业务工作和文明督导一岗双责,颁布《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行前说明会规范》,明确旅行社行前说明会及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内容;实施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培训计划,对8.5万名出境领队进行全员培训。同时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营造文明旅游环境。
民航局发布《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加大对“开应急舱门”“机闹”等行为的整治力度。
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不文明旅游行为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强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重新修订和颁布《旅游法》,明确旅游者和导游领队文明旅游的法律要求。制订实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和民航旅客信用信息记录制度,连续公布四批游客不文明记录名单。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等行业组织健全完善行业规范,引导从业人员履职尽责。推动文明旅游信用平台建设,探索将旅游企业、导游领队、游客的信用记录逐步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推进旅游行业文明创建,将文明旅游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列入A级景区、星级饭店评选标准,用考评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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