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夏雨晴 陈恭璋 通讯员 刘君华 陈萃) 全民随手拍,让交通陋习“无处遁形”!今起至8月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海都报,开展为期4个月的“悬赏20万晒交通陋习”活动。市民只要在我省境内发现交通陋习,均可拍摄后,向当地交警支队微信平台投稿。省交警总队将定期在官方微信以及海峡都市报上刊登、曝光部分市民抓拍的图像,被采用的市民可获得50元、100元、200元不同等级的奖励。
为进一步健全违法举报平台,交警部门还公布了“交通违法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市民拍摄的照片、视频符合规范要求的,经交警核实后,可作为处罚证据。这意味着每个人手上的摄录设备,都可能成为流动的“监控探头”。
抓拍违法“占道”将特别重奖
据介绍,此次活动中,拍摄一般交通陋习照片、视频,被省交警总队采用的,予以50元奖励。
违法“占道”等违法行为,则是此次活动的重点曝光对象。对于抓拍到此类行为的市民,交警部门将给予重奖。其中,抓拍到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严重影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一经采用,奖励100元;抓拍到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以及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一经采用,奖励200元。
此外,进入“福建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参与“你最厌恶的交通陋习”投票。投票活动结束后,交警总队也将从参与者中随机抽取200个幸运奖,奖励50元;若你的选项与最终入选“最厌恶交通陋习”前五的选项一致,还有机会获得200元奖金。
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在拍摄交通陋习时,自身必须要遵守法规,确保安全,且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市民的奖金则将以等额话费形式,充值到获奖者投稿时提供的手机号码中。市民可持续曝光各类交通陋习,但同一个人拍摄同类违法行为,不予重复奖励。
采集标准:照片至少两张 须有全景照
除了奖励,市民拍摄的照片可作为违法证据,也是吸引市民参与曝光交通陋习的重点之一。什么样的照片才能符合要求呢?对此,交警总队公布了《交通违法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首先,在照片取证上,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拍摄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采用图片加视频方式取证的,应采集至少1幅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而全景特征的照片,要包含有机动车前部或后部全貌、号牌、颜色、车型、显著地理特征等。
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的间隔时间有以下要求:行驶状态下发生的交通违法,市民拍摄的照片的间隔时间,要能展示违法车辆有明显的位移;静止状态下发生的交通违法,市民拍摄的照片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10秒。
针对较为常见的“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两项违法,取证照片要能清晰辨认的违法车前部、后部全貌的全景特征、交通违法地点、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驾驶室驾驶人特征等信息。
而“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照片要包含能清晰辨认的机动车后部全貌的全景特征、交通违法地点、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
□征集令
投稿格式:#交通陋习随手拍# 姓名 手机号码 照片或视频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200字以内)。
投稿途径:在高速公路上拍摄的照片、视频通过私信违法所在路段的高速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拍摄到的照片、视频通过私信违法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含平潭)官方微信平台。
投稿要求:
1.拍摄到的照片要在48小时内上传。
2.图像必须清晰且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同一地点至少要拍摄2张以上的照片,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尽可能反映出违法事件周边景象、违法人的体貌特征。
3.拍摄影像、图像不得伪造、盗用,不得作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上图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奖励,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
4.拍摄的视频不超过30秒。
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