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技术释放出和谐文明的红利
过分放大技术开发者的强势、霸道、野蛮、高高在上,将最应该担当的公序良俗都扔到了一边,更丢失了对社会秩序、文明和谐的信仰与追随。造成了道德扭曲、精神沦丧,耻感降低。这种所谓的高科技,还是公众期待的“好技术”吗?
总有人因为当下互联网法律不够健全,而对所谓的技术犯罪,“理解多多”,“技术本身无过错”。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可是不要忘了,各种法律的出台与社会发展速度相比,总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我们在倡导依法治网、依法管网的同时,也要积极强调依德治网、依德管网。让“法治”和“德治”携手共进,高技术的快捷、高效,也才能创造出更多正面效应、积极效应。
爱因斯坦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就算是当下的互联网法律不够健全,如果技术开发者有自觉的道德敬畏感、文明敬畏感,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自觉履行道德责任、企业公民责任。没有公共监督和司法处罚也俨如君子,上述不良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板桥居)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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