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微信朋友圈不当公共场所
禁停路段停车,被交警贴了罚单。面对这种情况,你是乖乖认罚,还是心气难平?26岁的开阳女子小陈选择的是将交警罚单贴在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并公开辱骂执法交警。1月12日,开阳警方依法对小陈作出行政拘留3日处罚。(1月16日 《贵州都市报》)
正如警方所提醒,对执法处罚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假如小陈觉得交警处罚不当,完全可以也应该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反之则该无条件服从,并从中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违章覆辙。然而,小陈却在社交网络上用极其恶毒的言语侮辱交警,被依法行拘显然是咎由自取。
互联网时代,每个公民的表达路径越来越广泛,固然为情绪发泄提供了方便,但毕竟网络平台是开放的,即使是在自媒体发表言论,也应坚守基本的素养和德法界限,更何况是微信朋友圈这样的公共平台。由于网络传播具有速度快、受众广等特点,其影响往往也就更大。因此网络言论更应该考虑其正当性,顾及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
微信朋友圈并不是自己的加密空间,实际上是网络空间里的公共场所,发布相关信息很容易遭来广泛围观,并且造成相应的影响。网上言行更需要规则和秩序敬畏,每个人都要秉持客观公正、有理有据、严谨文明的原则,而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信口开河,更不能将其当成骂战舞台,否则,有辱自身斯文、损毁自我形象不说,还可能突破道德底线甚至构成违法侵权行为,必然要付出昂贵代价。
国家相关法律规范都对互联网应用做出了越来越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守法上网、文明用网当成公民自觉。正如网络里造谣、传谣等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一样,小陈违停被贴罚单而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被行拘,无异再次给我们上了生动一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莫把微信圈、网络平台不当公共场所,要时刻提醒自己理性发声,莫意气用事踩了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范子军)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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