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守望者——记“时代楷模”黄志丽
☉本报记者 冯思佳 文游斐渊 图
▲黄志丽(左二)在芗城区古塘村“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了解社情民意
那一年,漳州公检法系统首次向社会公开招考,她考了第一名。入职时,她穿着制服,腰板挺得笔直。
那一天,因加班过度疲劳,她被一辆吉普车撞飞,造成尺骨骨裂和颅脑出血。现在,车祸后遗症常让她彻夜难眠。
她扎根基层14年,恪尽职守、一心为民,多少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因她的苦口婆心而握手言和,多少无助的老人孩子因她的无私帮助而重拾幸福。
黄志丽,人民法官、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在别人眼里她是榜样、是标杆,她却说:“我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就是尽职尽责,守望百姓。”
忠诚
“母亲病重,你白天上班,晚上看护,坚持得住吗?”开完会,领导叫住黄志丽,“请个长假,回去照顾吧。”
“请假?手头那么多事情怎么办?”黄志丽琢磨,“要清理积案,一堆活儿。”
领导的好意,黄志丽没有接受。
黄志丽的母亲卧床8年,需要全天候陪护。住院期间,她每晚到医院照顾,却从未因此请过一天假,耽误过一个案件。
深夜的病房、昏暗的灯光,黄志丽尤为熟悉。照顾母亲的间隙,她在医院的走廊里背条例、写论文,坚持完成了法律大专、法律本科的学习。
母亲治疗需要大量非医保用药,十几万元的医药费让当时工资不足千元的黄志丽捉襟见肘。这时,一家企业向她伸出橄榄枝,请她去当法务,待遇相当丰厚:工资翻几倍、给配车、可预支医药费。
一边是病重的母亲,一边是挚爱的事业。夜里,黄志丽睡不着了,电话响起,一名在黄志丽帮助下脱离家暴魔爪的当事人特地道谢:“黄法官,我从没想过法律能保护我,我身边的姐妹也是,现在我们相信了。”
挂了电话,黄志丽觉得浑身又充满力量:“因为我的存在,让一些人看到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她确信自己再也离不开法官这份职业。凌晨,黄志丽决定向朋友借钱渡过难关。
这一咬牙,黄志丽挺了过来。多年来,她走村串户,走访了近万名当事人,足迹遍布社区乡村的每个角落;加班加点2600多天,相当于多工作7年多;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黄志丽就是这样忠诚于法官岗位,忠诚于法律信仰。
担当
南方的冬天格外阴冷,那一天,大雨下到晚上还没停。
小施在家里焦急地等待消息,他撞伤一位老人,对方要求赔偿10万元。小施刚高中毕业,家人患有残疾,是低保户,赔偿会让本就拮据的一家雪上加霜。
穿着单薄的制服,黄志丽在被撞老人家门口等了三个多小时,楼道透着风,她冻得直哆嗦。因为多次劝说,被撞老人的家属以为黄志丽偏袒对方,一直闭门不见。
第二天,感冒发烧的黄志丽又去了老人的家,老人终于心软,开了门。黄志丽向老人阐明了法理,老人最终愿意和小施以3000元调解结案。
结案后,黄志丽还关心小施一家,积极联系街道社区进行帮扶。
黄志丽总是提醒自己,人民公仆要时时记住群众的“难”。南坑街道经常联系黄志丽去帮助群众调解纠纷,有时她忙着开庭,没法随叫随到。她就建议法院在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百姓家门口。
工作室成立了。开庭、办案、往社区跑,黄志丽更加忙碌。怕怠慢群众,她把办公室电话公布在社区公告栏里,再与自己的手机绑定。
黄志丽习惯把有关赡养、借贷以及邻里纠纷案件的审理“搬到”法官工作室,让围观的群众接受法律教育。工作室建立以来,已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500多件,诉讼案件数量下降明显。
付出,总会有回报。
在法官工作室,黄志丽一忙完,群众就拉着她聊家常,生活烦恼、养生秘方都爱跟她分享。
在乡村办案,午饭时间刚到,一位阿婆挤进人群,把热乎乎的地瓜往黄志丽手里一塞:“黄法官你边吃边审吧。”
法官这身制服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穿上它,我就该时刻为百姓着想。”这是黄志丽对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最朴实的理解。
使命
有人笑黄志丽,总是把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她说:“群众就图个公正,我辛苦点,群众就少点诉累。”
司法公正是老百姓最大的期盼,是法官沉甸甸的使命。
一位刚下公交车的阿姨,回头追车取伞,被停在斑马线上的电动车绊倒摔伤。保险公司认为,电动车没投交强险,也应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
电动车是否需要承担强制险责任?电动车在斑马线绊倒人是否需要赔偿?案件存在多个争议点,很多问题难以界定。顶着压力,黄志丽多方查阅法律法规,向交警、保监等部门咨询请教。
案件最终判定,电动车未纳入交强险投保范围,不能实际投保,无需承担强制险责任,但斑马线上不能停车,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件影响广泛,为此后的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范本。
公正执法,黄志丽从不妥协。
“你别把事情做绝了,当心我先找几个人,暴揍你一顿!”一起民工讨薪案,黄志丽要先予执行、封存账户,施工方当面威胁她。
“你可以威胁我,但是一百个多工人的工资,还是要发!”黄志丽态度坚决,毅然到银行封了账户。
在法律的帮助下,农民工终于在春节前领到了工资。
办案一时,公正一世。同事评价黄志丽:“她总比别人认真一点、耐心一点、辛苦一点。日积月累,就是这么多‘一点’造就了百姓信任的黄志丽。”
榜样自有力量。同事小阮每次加夜班,黄志丽办公室的灯都是亮的。“她肯定又没吃晚饭。”小阮说,“原本认为女孩子进法院就是图份稳定的工作,是志丽姐让我重新认识我的职业。”
黄志丽的精神犹如一粒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坚守
黄志丽律己、清正,她把法律的尊严看得很重。
父亲住院,黄志丽谁都瞒着。有人知道了,要来探望,黄志丽婉拒:“早就出院了。”
亲戚求情、同学说情、领导打招呼,到黄志丽这都没用。一句倔话高了八度:“有理不用找我,没理找我也没用。”
女当事人提着水果来找黄志丽,黄志丽锁上门不让进,任凭怎么磨也不开门。邻居看到,觉得黄志丽不近人情:“不就是一小袋水果吗?”
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女方从事搬运工作,收入微薄,来找黄志丽帮忙,希望能让孩子的父亲多给点抚养费。
“回去吧,我会秉公办案,你放心!”隔着门,黄志丽说。
离婚案件结案,男方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黄志丽看母亲独自抚养孩子,偷偷塞给母亲1000元。同事对此事印象深刻:“她口袋里只有几百元,其余是找我借的。”
面对人情世故,黄志丽有两大对策:一是快审快结,能当庭宣判的绝不另外择日;二是阳光司法,把审案的每个环节置于阳光下、摆在桌面上。
最“铁面”的黄志丽也最温情。
一位独居老人在结案多年后,还一直受到黄志丽的精心照顾,直到四年前去世。老人生前喜欢说:“黄志丽是我亲闺女。”
姐姐问,你的工资也不多,何必呢?做个普通的法官多好。黄志丽说:“眼看着群众有难处,我能不帮么?”
尽管收入不高,黄志丽却很大方。她资助贫困学生、当义工,当爱心妈妈,给西藏红十字会捐药……
“把我当你们的亲人,把你们的困难交给我。”这是黄志丽常说的话。重要的是,她用多年的行动让老百姓相信了这句话。
守望者,忠贞不渝;守望者,昼夜不歇。
人物名片>>>>
黄志丽,人民法官、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曾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八闽楷模”等荣誉称号。2014年12月,中共福建省委作出关于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6年3月25日,中宣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时代楷模”黄志丽的先进事迹。
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