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守望者——记“时代楷模”黄志丽
☉本报记者 冯思佳 文游斐渊 图
▲黄志丽(左二)在芗城区古塘村“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了解社情民意
那一年,漳州公检法系统首次向社会公开招考,她考了第一名。入职时,她穿着制服,腰板挺得笔直。
那一天,因加班过度疲劳,她被一辆吉普车撞飞,造成尺骨骨裂和颅脑出血。现在,车祸后遗症常让她彻夜难眠。
她扎根基层14年,恪尽职守、一心为民,多少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因她的苦口婆心而握手言和,多少无助的老人孩子因她的无私帮助而重拾幸福。
黄志丽,人民法官、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在别人眼里她是榜样、是标杆,她却说:“我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就是尽职尽责,守望百姓。”
忠诚
“母亲病重,你白天上班,晚上看护,坚持得住吗?”开完会,领导叫住黄志丽,“请个长假,回去照顾吧。”
“请假?手头那么多事情怎么办?”黄志丽琢磨,“要清理积案,一堆活儿。”
领导的好意,黄志丽没有接受。
黄志丽的母亲卧床8年,需要全天候陪护。住院期间,她每晚到医院照顾,却从未因此请过一天假,耽误过一个案件。
深夜的病房、昏暗的灯光,黄志丽尤为熟悉。照顾母亲的间隙,她在医院的走廊里背条例、写论文,坚持完成了法律大专、法律本科的学习。
母亲治疗需要大量非医保用药,十几万元的医药费让当时工资不足千元的黄志丽捉襟见肘。这时,一家企业向她伸出橄榄枝,请她去当法务,待遇相当丰厚:工资翻几倍、给配车、可预支医药费。
一边是病重的母亲,一边是挚爱的事业。夜里,黄志丽睡不着了,电话响起,一名在黄志丽帮助下脱离家暴魔爪的当事人特地道谢:“黄法官,我从没想过法律能保护我,我身边的姐妹也是,现在我们相信了。”
挂了电话,黄志丽觉得浑身又充满力量:“因为我的存在,让一些人看到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她确信自己再也离不开法官这份职业。凌晨,黄志丽决定向朋友借钱渡过难关。
这一咬牙,黄志丽挺了过来。多年来,她走村串户,走访了近万名当事人,足迹遍布社区乡村的每个角落;加班加点2600多天,相当于多工作7年多;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黄志丽就是这样忠诚于法官岗位,忠诚于法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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