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况将被纳入“黑名单”
包括重大事故隐患不按时整改、瞒报谎报事故等
按照《方案》要求,厦门还将实施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黑名单”制度。电梯维保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纳入各级监管部门“黑名单”管理: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所维保电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超越“许可证”许可范围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或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以及向无资格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或将承接的维保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以及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经监管部门认定维保质量、行为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的,如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或人为短接安全控制装置、安全回路等行为,以及一年内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
对责任事故的“黑名单”记录,也将实行分级管理,纳入国家相关征信系统。质监人员告诉记者,原则上,一年内发生电梯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的,将被纳入国家级安全生产“黑名单”;一年内发生电梯较大以上事故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将纳入省级安全生产“黑名单”;一年内或一个年度累计发生死亡2人责任事故的,将纳入设区市级安全生产“黑名单”;一年内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纳入县(区)级安全生产“黑名单”。事故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按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层级确定等级。
此外,厦门还将建立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按照记分和等级评定结果对电梯维保单位实施分类监管;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也实行动态管理。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维保单位,经自查自纠整改后复查合格的,且在“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未再发生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可申请由原登记纳入的监管部门在管理期限届满后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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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单位超范围施工 信用等级将直降
按照《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要求,质监部门今后将根据电梯维保质量记分考核和等级划分结果,对电梯维保单位采取分类监管措施。质监部门提醒说,维保单位超越《许可证》范围施工,或因维保单位施工质量或救援不当等原因,致电梯发生一般事故等情况,都将被直接记为C或D级。
《评价制度》规定,对确定为C级的电梯维保单位,质监部门下年度将增加对其现场监督检查频次。相关单位未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的,将被暂停受理新增安装、改造、修理等相关业务审批。被确定为D级的电梯维保单位,同样将被列为下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相关单位未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质监部门将再行暂停受理该维保单位的新增业务3个月,其间不得新接或续签到期的维保业务。而且,维保单位所设立的维保点连续两年确定为D级的,将被责令退出当地的维保市场,3年内不得在当地设立维保点;连续两年确定为D级的维保单位,不得继续从事电梯维保业务,并将被依法吊销其《许可证》,三年内不予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
去年10月-12月,质监部门对上年度被评为丙级、丁级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进行了现场抽查。其中,上海爱登堡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厦门通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厦门宏菱电梯有限公司、厦门广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天澳楼宇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等维保企业因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被质监部门立案查处。
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