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光荣 失信可耻”三明市开展诚信鼎传递活动
文明风3月17日讯 为纪念第3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三明市委宣传部、市消委会、市工商局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这一年度主题,在新华都购物广场启动以“一言九鼎,诚信传递”为主题的“诚信鼎”传递活动。
本次传递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被列为“诚信鼎”传递活动示范单位,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俊德和有关部门领导为这六家示范单位现场授匾。
三明市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旨在通过诚信接力传递的形式,以诚信示范单位的引领效应,推动诚信精神和力量的传承,在全社会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共同践行“诚信强国”和“诚信兴商”的理念,服务三明“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三明市工商部门通过主题活动、集中造势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普及,并严格执行全国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使新《消法》赋予的新权利、新责任得到广泛认知,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6.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00万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三明市文明办、三明市工商局)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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