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专辑
按:2月29日上午,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召开,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石建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省委文明办常务副主任叶向平主持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中央文明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主要精神,总结我省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果,部署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工作。
会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市委文明办,泰宁县委文明办、省法院分别结合自身工作亮点作了典型发言。
各市、县、区委文明办主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部负责人,省直机关文明办主任,省文明委成员单位和省创建文明行业省直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现将石建平同志讲话和大会典型发言予以编发,供各地各部门参考学习。
目 录
〔领导讲话〕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石建平:
明大局,求创新,务实有效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大会发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深化文明旅游工作 为文明福州持续文明添彩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努力探索创新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中共漳州市委文明办: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特色文明城市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 加强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强化城市管理 推进创城工作
中共泰宁县委文明办:
打造全国最干净旅游县城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司法公信助推社会诚信
〔领导讲话〕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石建平:
明大局,求创新,务实有效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文明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文明建设系列部署,总结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任务,以开拓创新的新理念、新作风,务实有效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新福建建设创造更好的文化条件和文明氛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努力工作,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
2015年,我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一系列部署,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1.价值引领形成浓厚氛围。贯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利用道德模范评选、公益广告宣传、节日文化活动、未成年人主题教育、网络文明传播五个重要抓手,推动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推动理想信念和制度文化的自觉自信,推动遵德守礼、施恩行善等道德实践的广泛普及,在发动群众参与中弘扬了主旋律、培育了新风尚。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系列评选活动热在基层。漳州市芗城区法院的黄志丽和省电力公司的高君芷荣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田云超等8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王福如等30人被评为第四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蔡知柔等16位学生被评为第三届福建省美德少年,张菁等30名基层人物荣登“中国好人榜”,沈大川等119人入选“福建好人”,塑造了一批楷模群像。省委文明办分别在厦门、龙岩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公益广告原创力度加大,面向全社会征集评选出平面、广播、影视、手机四类共70件优秀作品,在第八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上展出并在省、市主要媒体上发布。省委文明办组织集中创作的《你的文明是最美的风景》、《你的形象代表国家的形象》等4件视频类公益广告在全省展播。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全年刊播超额完成中央规定数量和频次,在宣扬中国精神、倡导社会公德、凝聚民心民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春节、元宵等七大传统节日期间,广泛组织“两马同春”元宵灯会、两岸对渡文化节等一大批富有福建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省委文明办与莆田市联合举办“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活动,厦门市协助央视拍摄了《中华长歌行·清明》大型电视节目,优秀民俗文化在节庆中大放异彩。重视引导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突出“我的中国梦”主题,组织清明祭英烈、“六一”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七一”童心向党、“十一”向国旗敬礼四项集中性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优秀童谣征集评选,评出13首优秀童谣,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引导孩子们理解和树立核心价值观。积极抢占新阵地,出台《福建省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行动方案》,改版升级文明风网站,及时更新46个主题栏目内容,组织各类网上活动,增强时效性可读性。积极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联盟网站建设,大力发展网络文明传播评论员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微博、微信发表评论、跟贴、留言,壮大网络正能量。
2.创建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厦门市、福州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莆田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晋级为全国文明城市地级提名城市,福清、石狮、晋江、长泰、惠安、泰宁、沙县、武平8个县(市)晋级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德化、永春保持全国文明县城称号,29个村镇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67个单位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省文明委隆重表彰了新一届36个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328个省级文明村镇、2467个省级文明单位(含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和设区市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在城市,以举办首届全国青运会为契机,兴起“文明城市办青运、办好青运创文明”的创建热潮,大力倡导文明礼仪、规范公共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城乡环境、营造文明氛围,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观赛、文明乘车行动,展现了东道主良好形象。在农村,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重点,引导农民摒弃比阔斗富、啃老弃老、赌博斗殴、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陋习,进一步激浊扬清。广泛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确定首批10个美丽乡村文明示范村。开展城乡“文明共创、文化帮扶”活动,组织20个全国文明单位和10支志愿服务品牌队伍与村镇结对子,落实帮扶项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漳州市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全省新建8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在龙岩市召开了专项工作推进会,在福州、漳州分别举办了体育和综合实践两个项目培训班。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得到强化,树立12个省级示范辅导站,组织了业务骨干专项培训。“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试点范围扩大至5个全国文明城市和8个县级提名城市,400多项次的特色文化服务走进校园。持续推进“黑网吧”、校园周边环境、互联网低俗之风、“打黄扫非”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暑期集中行动”,文化环境持续优化。
3.机制制度建设更加完善。着眼长远长效,抓住根本性、关键性环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机制制度建设提升创建工作。在创建活动管理上,省文明委制定《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规程》、《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创建主体责任,厘清各级管理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完善行业创建竞赛规则,与36个行业签订竞赛责任书并确定了1174个省级示范点。建立文明城市随机暗访督导机制,采取日常徒步骑行察看、集中模拟测评、整改情况回访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重平时、抓基础、促常态”的运作机制。在文明旅游工作上,制定文明旅游年度工作要点,系统安排,分段推进。出台《福建省赴台文明旅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形成特色。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组织专项督查并进行通报整改;联合开展“清新福建 星光灿烂”文明旅游先进典型推选活动,增强影响力。督促各涉旅单位严格把好证照、组团、出境、落地、交通和行程“六关”,落实行前教育、全程提醒和劝导,全面推行《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和20人以上旅游团队选取文明督导员制度,让每一位游客熟知并遵守旅游目的地有关风俗禁忌和礼仪规范。实施旅游“红黑榜”发布制度,在“福建旅游之窗”网站和福建文明风网站开设“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年度评选”专栏。配合中央媒体深入基层采访,推出福建文明旅游系列报道,在全国产生影响。在诚信建设上,围绕“诚信福建”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健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征集信用信息,形成涉及全部社会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目前,该系统已覆盖2500万人。会同法院、工商、税务、金融、环保等部门研究制定《福建省诚信“红黑榜”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在“文明风”网站开辟“福建省诚信建设信息公布综合平台”,实现与各行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交换与共享。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与省高院、省发改委等9个部门联合签署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陆续执行禁坐软卧、禁售飞机、贷款和工商登记制约等惩戒措施。目前,全省失信“黑名单”有37万多人,其中43000多人已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诚敬做产品”活动,推进制假售假、传销传谣、偷税漏税等12个专项整治,以诚信建设制度化法制化推动社会各层面践行诚信。在志愿服务上,举办全省“志愿云”信息系统培训班,完成全省近200万名注册志愿者的数据转移,实现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全面对接。精心组织全省235个志愿服务记录单位试点工作,发行全省统一的志愿服务卡,推动志愿者注册、招募、管理、培训和回馈的制度化,推动志愿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常态化水平。加强志愿服务品牌培育,指导扶持厦门市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福建观鸟会、福建“水之声”合唱团等10支队伍,发动各地推选出“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四类共125个先进典型,从中择优推荐40个参加全国事迹展示和网络投票评选。指导协助各地组织好全国青运会等大型赛会志愿服务以及节庆文化、邻里守望和敬老助残志愿服务,指导协助教育、卫生、环保、交通、司法、红十字等部门,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医疗健康、生态保护、低碳节能、平安春运、法律援助、生命救助等数十类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群众在学雷锋中弘扬志愿精神。
4.基层落实出新出彩。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主动配合、密切协作、联动互动,全省精神文明战线昂扬向上、富有活力,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出彩、在巩固中提升、在拓展中深化。省文明办在全国率先编制《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地图集(2015年版)》,将文明创建成果、品牌、项目、载体、平台等要素以图表和空间分布等形式来集成并叠加到相应的便民服务地图上,生动直观地解读和展示业务工作,该书成为精神文明创建的“百科全书”。建设福建家训文化展示馆,编印《中华传统美德书法名家集字贴》,有效弘扬优良家风。联合省文化厅、省方志委编撰《福建村规民约》,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生动教材。福州市以“文明福州持续文明”为主题,以承办全国首届青运会为契机,大力推进社区环境改造、内河清淤治污等惠民举措,提升省会城市生态环境。大力弘扬闽都文化,连续十年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全民阅读更加活跃。厦门市以“美丽厦门 共同缔造”为载体,全力打造“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城乡一体化进程,爱心系列、社区友邻中心等基层创新不断涌现。漳州市围绕“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发展定位,把生产、生活、生态紧密融合、协调推进。泉州市以建设“泉州湾文明城市群”为目标,以建设东亚文化之都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核心区为牵引,市县联动、全城推进、整体提升。三明市坚持“多城同创、以创带建”,以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莆田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决心大、力度大、反应快、落实快,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进入了轨道。龙岩市着力夯实基础,坚持对标落实、分类推进,在行风政风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做出了亮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围绕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开展“美丽平潭·美丽心灵”主题系列活动,起步扎实,态势良好。南平市着重发挥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借助高铁贯通形成的新的区位优势,进一步调整创建格局,形成市本级核心区、武夷山重点景区、建阳新区以及各县(市、区)齐头并进的创建新常态。宁德市努力夯实创建基础,强化赶超意识,加快措施跟进,注重创新突破,“学习大军”等工作品牌响亮。各参赛行业和省直有关单位既立足本级文明单位创建,又重视抓好全行业创建的指导管理和系统内外的联创共建。公安系统着力打造民生警务、亲情警务、阳光警务、优质警务,实施“文化惠警”工程,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新机制,执法规范化工作在全国产生影响。开设安全防范公益宣传平台,“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宣传、万名民警“温暖行动”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基层,深受群众欢迎。检察院系统围绕“两提升五过硬”目标,把推动严格公正执法作为创建工作的落脚点,在检察文化建设、检察干警志愿服务、生态建设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诚信建设等方面,创出了特色和影响。法院系统围绕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展开创建,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涌现出詹红荔、黄志丽、李彬等一大批模范人物,树立了队伍新风正气。全省司法系统突出抓好法律服务窗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在推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诚信制度化上成效明显。省电力公司坚持依法治企与以德育企、夯实基础与创新发展、横向协同与纵向贯通、内强素质与外塑形象、干事业与带队伍“五个并重”,在全行业推行标准化服务。模范履行社会责任,连续20年实施希望工程,建立公司“志愿云”体系,实施“国网福建志工”服务驿站建设,率先落实“文明共建、文化共享”帮扶项目,发挥了全国文明单位的“排头兵”作用。民政、人社、外经、交通、农业、建设、审计、税务、工商、旅游、文化、卫生、药监等行政部门,均按照抓根本重塑魂、改作风接地气、简程序便利民等创建要求,创新举措,加大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公仆形象。通信、金融、保险、广电、气象、邮政、铁路、供销等公共服务部门均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流程,文明创建与业务业绩相互促进,在践行核心价值观、企业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精细化服务等方面作出了良好示范。
总的来看,过去的一年,全省精神文明战线工作很投入、成果很丰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审视存在的不足与差距。文明创建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运行不够到位,工作创新性、实效性还不够;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覆盖面、辐射力、带动性还有待增强;各部门各行业针对一些老大难问题,破解的举措、整改的力度等方面还需要推进;文明创建在服务中心、贴近实际、务实惠民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些都有赖于各方面在新的一年里更好地解决。
二、开拓创新,奋力争先,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水平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工作部署,全年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常态化为重点,着力巩固提升各类文明创建水平,着力推进志愿服务、诚信建设和文明旅游制度化,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落实这个总要求,要把握好5个方面:一要把牢方向,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正确的指导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新理念新思路的宣传贯彻。二要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谋划,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目标来展开,推动“五位一体”全面发展。三要明确遵循,切实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遵循,不断提高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四要突出主线,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作为一项根本任务,不断向纵深推进。五要聚焦民生,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群众所欢迎的事情上,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
重点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辐射带动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
结合贯彻中央和我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突出软环境建设,突出社会风尚建设,突出市民素质建设,突出城市文化建设,发挥好文明城市创建这一“龙头工程”的牵引效应。一要坚持创建为民。以“为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推进,使“创城”的过程成为便民、助民、乐民、化民的过程。要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推动各地以街道、社区为重点,在背街小巷、废地杂堆、房前屋后建设文化驿站、休闲凉亭、小公园、小书屋等公共服务场所,改善人居环境。要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让市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安全,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要着力提升人的素质,开展多种多样的市民教育活动,大力倡导“行人不闯红灯、开车不加塞、垃圾不落地、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出行旅游不违规、经济生活不失信”等“八不”行为规范。二要坚持分类指导。以中央文明办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即将制订的《全国文明城市管理办法》为依据,积极适应随机抽查、“负面清单”动态管理、退出淘汰等新规则,逐项梳理,稳步推进。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5个全国文明城市重在纵深发展、先行创新、做好示范。莆田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3个地级提名城市和福清、石狮、晋江、长泰、惠安、泰宁、沙县、武平等8个县级提名城市要出硬招、攻难题、补短板,夯实基础,努力提升。今年中央文明办将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举办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培训班,省里也将组织3个地级提名城市赴我省5个全国文明城市实地学习,组织8个县级提名城市之间开展交流。其他市县区要保持工作韧劲,落实重点工作,提升创建水平。三要坚持常态推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实现动态管理,提升文明创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今年,中央文明办将组织对8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进行专项督查,对123个地级以上提名城市(区)进行年度测评,对165个县级提名城市进行随机抽查,落实“负面”清单,完善淘汰机制。省委文明办也将不定期对县市区进行暗访,把暗访结果作为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日常考评得分依据;年底组织对全省市县区文明城市(城区、县城)测评,以考评推动城市创建常态发展。县及县级市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今年从中央到省里都将县级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抓好县城文明创建,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以美丽乡村和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围绕新修订的《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要求,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文明村镇创建。中央文明办提出,到“十三五”末,全国50%以上村镇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其中省级及以上文明村镇要达5%,市级文明村镇达20%,县级文明村镇达30%。目前,我省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比重不到30%,还有较大差距。我们也要结合实际制订合理目标,建设一批文明村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省委文明办将牵头制定《福建省美丽乡村文明建设工作方案》,适时召开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永春县要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走前头,出经验,成为全国示范点。省里去年公布的首批10个“美丽乡村文明建设示范村”要规范使用补助资金,在乡风文明和环境建设上提升水平。今年省里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选树一批示范点,各地可以提前谋划安排。一是推进乡风民风美起来。要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大检查督导和舆论监督力度,发挥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民间事务中调解、监督与服务的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切实清除攀比斗富、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要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适应的新乡贤文化。要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扶贫济困传统美德,激发贫困群众奋发脱贫的热情。推进农村社会风气治理工作,要更好地发挥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单位作用,抓出成效。二是推进人居环境美起来。制定《福建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进厕所、污水管道、垃圾箱、垃圾车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要通过土地权属置换、废弃宅舍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农村文化小公园。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逐步健全农村日常保洁、检查评比等工作制度。农民是农村环境整治的主体,是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要通过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强化责任义务,切实解决垃圾乱倒、粪便乱堆、家禽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排等“五乱”现象。加快绿色村镇、绿色通道和绿色屏障建设,做好公路、铁路、江河湖渠沿边沿线整治,实现面上洁净、村庄出彩、沿线美丽。三是推进文化生活美起来。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保护农耕文化、乡土文化,实施“五古丰登”行动计划,依托古街、古厝、古庙、古树、古桥等农村自然和人文资源,通过调查摸底、保护修缮、挖掘整理、内容植入、活动设计,不断浓厚乡韵,增加乡土记忆,把“五古”建成宣传宣讲工作点、文化文明展示点、社情民意商议点、文娱文体活动点、侨台文化交流点、爱国爱乡教育点。省委文明办将在全省选树10个“五古丰登”示范点。运用好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让节日更具人文底蕴,让村民更有情感寄托。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文化进万家等活动,落实好中宣部实施的“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中央文明办组织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等惠民扶贫项目,促进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均衡配置、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
(三)加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清正行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坚持以行业创建带动单位创建、以单位创建提升行业创建整体水平的总体思路,以点连线,以线带面,推进联创共建。一是抓好文明行业创建。要健全行业规章、树立行业新风、打造优质服务,尤其是窗口单位要以此为重点,进一步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各种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行业规范之中,推动各行业在省级示范点开展标准化服务窗口建设,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窗口,实现全行业服务效能和水平的整体提升。今年上半年将分别举行司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三类行业的现场观摩活动,推广做法经验,促进学习交流。要加大对行业窗口服务质量的巡查力度,第三季度开展全省参赛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二是抓好文明单位创建。要严格落实《福建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的日常管理,督促他们建立健全创建制度、落实创建要求、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自查自评。各个全国文明单位重在提高创建水平,打造特色品牌,创造先进经验;培育对象要严格对照标准,打牢基础,争创佳绩。一季度省里将举办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创建工作培训班。对应中央文明办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今年省里也将相应修订《福建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并组织开展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的初评工作。着手推出一批在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中走在前列的文明单位标兵,开展观摩交流和风采展示活动。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要模范履行社会责任,今年重点开展好与村(居)“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和扶贫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结对安排,帮扶结对村(居)建设一批文化文明墙、公益亭、生态路、健身坪、电子屏等文化设施,每年组织3-4次文化共建、文明共享活动。中宣部和中央文明办正在部署文明单位结对帮扶贫困乡村的工作,省里也已下发《关于新一届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开展爱心公益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希望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响应,为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要继续鼓励和支持非公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科技创新单位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使“三新”的企业文化和单位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向同行。三是抓好社会风气治理。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 “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文明风”主题活动,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要在整治涉黄涉赌、封建迷信、大操大办、低俗娱乐、啃老弃老等伤风败俗现象上率先垂范。抓住重要节庆节点,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风尚引导;抓住婚丧嫁娶、入学入伍、寿诞宴请等集中时段,有针对性地劝阻干部职工中可能存在的违规做法。各级文明单位要与干部职工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全国及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干部职工,红白喜事新办简办,不参加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的人情宴席的比率要达到100%,市、县(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干部职工要达到85%。
(四)以文明校园创建为手段,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关乎家庭幸福、关乎社会稳定、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贯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突出“我的中国梦”主题,健全“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一是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文明校园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领域。教育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地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到2020年,实现高校、中小学和公立幼儿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从本届起,我省将增加文明学校、文明校园评选表彰的比重。各地要以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推动师德师风建设,选树一批师德先进典型;推动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开展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深化“公共生活好习惯”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歌咏、“向国旗敬礼”四项集中性活动;广泛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各地在传承优良传统和开展诚信、孝敬、勤俭教育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普遍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创建,管好用好校园宣传文化阵地,加强心理健康辅导,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二是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国预计新建8000个乡村学校少年宫,我省每年都将有数量不等的建设任务。各地文明办要提前摸底,确保中央项目顺利实施。落实好已建项目的管理使用,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小时,适当延长寒暑假、节假日的开放时间。总结近五年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经验,推动5个全国文明城市所辖城区和8个县级提名城市在60%以上城市小学建设学校少年宫,3个地级提名城市所辖城区覆盖40%以上。适时召开全省学校少年宫现场推进会,举办承建校校长、活动项目辅导员培训班。三是强化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功能。校外辅导站要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传播心理健康理念、加强心理辅导师资培训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省里将举办第四期心理健康辅导骨干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百场心理健康知识进社区、进机关公益活动。加大县级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培育力度,晋安区、福清市、思明区、海沧区、芗城区、泉港区、永春县、梅列区、涵江区、建瓯市、武平县、福安市等12个示范站点要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拿出成果。今年,省文明办将召开示范站点负责人座谈会并举办实地观摩活动。四是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服务范围。继续在去年确定的试点范围内深入探索,推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增强为未成年人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组织优秀文化服务项目评选,推进高雅艺术、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特别是服务边远学校。各地文明办要做好先期调查,了解学校的实际需求,善于调动供需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及时跟踪对接情况。福州市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优势,吸引更多省直文化服务单位进校服务,省里将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五是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协同执法部门深化整治手机媒体低俗之风、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净化荧屏声频、“扫黄打非”、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寒暑假期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控态势。
(五)以文明家庭创建和道德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要强化载体建设,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引导与推动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传播正能量,激励人民群众崇德向善,鼓励全社会明德惟馨。一是着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是人生最初的课堂,家教、家风与社会文明程度密切相关。要把家庭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推动社区家长学校广覆盖、增实效、可持续,办好网上家长学校,提高家教水平。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带头树立好家风、传承好家训,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要在“孝”字上下功夫、做文章,大力宣传孝老爱亲的正面典型,曝光不孝子女的恶劣案例,用社会舆论激发人们的道德良心。要继续落实好“厅堂悬挂家训”的要求,广泛开展晒家风、诵家训活动,建好“福建省家训家风文化展示馆”,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建设地方家训家风文化展示馆、村居推广中心、文化长廊等。组织开展家训家风主题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编印出版《福建民间优秀家训家书故事集》、《福建家训书法名家集字贴》、《福建家书选编》和“我们的节日”读本。今年中央文明委将表彰一批全国文明家庭。省里将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文明家庭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福建省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省文明委召开全省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会议,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家庭”。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星级文明农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评选活动。二是持续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研究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办法》,促进公益广告宣传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引导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常态化刊播公益广告。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火车、动车、飞机、轮船等各类交通运载工具,机场、车站、码头、影剧院、楼宇电视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景区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在显著位置不间断刊播公益广告。组织开展新一届“讲文明树新风” 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在创作上,要体现地方性,更多地从福建文化中找素材,从百姓身边选题材,贴近当地,贴近当下和时代元素。在载体上,要突出功能化,可以将公益广告宣传融入到百姓日常用品上,让百姓日用而不觉,润物细无声地在群众中传播和渗透。在使用上,要把公益广告作为重要手段用足用活,我们开展的各项工作、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可以应用公益广告来动员来展示来扩散。继续坚持每月汇报和季度通报制度,充分发挥刊播公益广告审看小组日常督查作用,适时开展“回头看”。三是深入开展道德标杆学习宣传活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是有形的正能量,是鲜活的价值观,必须用好这一“精神富矿”。要以我省第五届全国和第四届省级道德模范为重点,开展“德耀八闽”系列报道,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六个一”活动(“模范好人一句话”微视频刊播、“模范好人一堂课”主题讲座、 “模范好人一场戏”故事巡演、“模范好人一面墙”宣传栏、“模范好人一条街”展示图、“模范好人一本书”事迹丛书)。建立“福建省道德正能量视频资料库”, 供各地各部门选用。举办道德模范事迹电视展播活动。落实好《福建省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及《细则》、《福建省道德模范金融服务实施细则》、《福建省文明单位(企业)和道德模范金融服务实施细则》等措施,组织开展“道德清风•清新福建”道德模范文明城市观摩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道德模范活动,推动帮扶礼遇道德模范有关政策落实,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发动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充分发掘“草根英雄”。继续办好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开展道德模范“传帮带”活动,引导道德模范在工作生活领域争当带头人,帮助道德模范提升在公众中的号召力。开展公众人物“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召开座谈会,邀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科、教、文、体等各界公众人物及著名企业家代表,共同研究公众人物如何强化自身修养、提升精神境界。
(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打造不敢不能不愿失信的制度环境
诚信是立身之本、成事之基、为政之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要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重点,坚持教育引导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一是宣传培育诚信文化。大力倡导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活动。组织媒体舆论引导,开展群众道德评议,高高举起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导向大旗。推动行业研究制定诚信守则,让人人行有所循,行有所止。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二是落实联合发布机制。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完善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使用制度,构建覆盖全省的征信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完善失信“黑名单”制度,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用福建省诚信建设信息公布综合平台,对守信行为给予点赞,对失信行为给予曝光。各地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因地制宜建设联合信息发布平台。各部门诚信信息报送更新情况将作为评选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三是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经济社会发展中诚信热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失信败德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环境污染、食品药品违法违纪、虚假信息诈骗、金融信用缺失、偷漏逃税等领域,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手段,对失德失范行为进行惩治约束,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打击。
(七)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有效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发扬志愿精神,参与志愿服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途径。要着力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专业化支撑、大众化参与、常态化开展。一要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贯彻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精神,发挥文明委统筹指导、文明办牵头协调作用,发挥志愿者协会的社团优势,有序组织志愿服务。要加快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进程,制定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制度》。结合全国《志愿服务条例》和《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的出台,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省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要以志愿云系统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项目发布、需求对接、信息传播、服务记录等功能。今年全省90%以上县区要建立和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嘉许等机制。要坚持分级分类与整体联动相结合,积极构建省、市、县、社区四级志愿者培训体系,依托“线上”和“线下”资源,组织实施集中性培训、项目化培训、普及性培训和网络化培训。二要进一步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要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的价值引导,积极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文化。倡导社区化扎根、组织化规范、生活化融入,使志愿服务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生活方式,形成弘扬志愿精神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要做好志愿服务典型的宣传,保持广大群众对志愿服务的持续关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今年要重点宣传我省入选全国“4个100”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事迹,公布、宣传一批我省最美志愿者、志愿服务社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增强志愿者的美誉度和荣誉感。三要进一步深化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坚持立足基层,以需求为导向,既要做锦上添花的项目,更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尤其要在脱贫帮扶中有所作为。要增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大呼隆,能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困难。坚持邻里互助,推广社工加义工的工作模式,逐步探索成立农村志愿服务队,让志愿服务贴近城乡社区每一户每一人,让特殊群体的需求随时随地能够获得支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机会向他人施以援手。注重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离退休人员的积极性,组织教育、卫生、文化、法律、科技等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今年,省里将组织开展一次全省“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服务主题成果展。加强志愿服务品牌队伍和项目建设,参与“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的福建水之声艺术团、省环保志愿者协会等10支志愿服务品牌队伍,要加强与对口帮扶县的对接。今年,省委文明办将依托街道社区和公共场所,建设一批“志愿服务驿站”示范点,并启动全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援助计划。
(八)扎实推进文明旅游工作,不断提升公民出游文明素质
文明旅游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中央文明委承担的重要任务,要持续跟进、重点强化。一要把握关键环节。以中央文明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制定一系列旅游相关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标准为契机,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把好“六关”。在签约组团环节,要建立双重教育制度。由旅行社组团的,旅行社应从签订合同开始就进行安全、文明出行教育;由单位组织的公务、商务、劳务、留学团队,出入境管理部门要督促组团单位开展行前教育。在办证通关环节,公安出入境、外办、台办、检验检疫、边防、海关等部门要在入流程、尽职责上下功夫,把文明旅游教育引导作为必不可少的业务流程,作为工作人员必学必会的业务技能,固化为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力戒随意性和形式主义。在旅途行程环节,要落实领队、导游一岗双责,督促旅行社把领队和导游的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纳入日常考核。今年,省委文明办将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出版《福建出境文明旅游简明读本》,印发《出境文明旅游十大提示》,制作刊播文明旅游动漫宣传片,各地要落实好使用好。二要做实活动载体。坚持知行合一,开展“清新福建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在社区,通过知识竞赛、故事征集、文艺表演、倡议签名、随手拍等形式,在校园,利用班会、团队活动,社会实践等平台,普及文明旅游知识。开展“为福建加分”文明旅游主题行动和“文明旅游背包行”、“文明旅游提个醒儿”、“文明旅游随手拍”、“文明旅游故事征集”等公益行动,扩大参与面。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省里将于5月19日世界旅游日表彰首届十佳文明景区、十佳文明旅行社、十佳文明酒店,十佳文明游客、十佳文明导游,持续提升文明旅游关注度。要深入开展秩序疏导、讲解引导、违规劝导等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带动游客尊德守礼、入乡随俗。三要强化监督和宣传。推动旅游安全管理与文明旅游相结合,在武夷山、三坊七巷、鼓浪屿、湄洲岛、平潭岛、客家土楼等重点景区建立若干个文明旅游监督站点,探索建立自动收集、动态管理、实时反馈的监督管理模式,打造文明旅游移动监督和传播平台。加强文明旅游新闻宣传报道,特别要在春节、“五一”、暑假、“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专题专栏,大力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曝光旅游不文明事例,形成舆论声势。各地要在交通枢纽区域、旅游景点集散区域、旅游购物集中区域持续刊播文明旅游动漫片、提示语和公益广告,让广大游客时刻感受到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四要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在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检查督促等方面持续发力。各级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成员单位要落实好部门责任,形成纵向垂直推进、横向协调联动的高效运行机制。继续完善督查机制,今年中央和省里都将组织文明旅游专项督查,各地也要加强自查自纠,推动工作常态化。深入实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和民航旅客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促进依法依规管理。加强对境外来闽游客的宣传教育,引导境外游客遵规守矩、言行文明。
(九)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建设,在网上唱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
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方向和实践要求,主动占领网络阵地。中央文明委将出台《关于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实施“四有”中国好网民工程。我们要切实增强网络文明意识,扎实推进文明网建设,扩大网络文明志愿者的规模和力量,做大网络正能量。到今年年底,全省县(市、区)要全部建立文明网站或开通文明频道,并开设微博账号、开通微信公众号,逐步建立全省微博矩阵、微信矩阵、客户端矩阵和文明网群。省里将开辟文明风手机版,并继续组织每季度“文明风”用稿评分。希望各地文明办高度重视本地文明网的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责任意识、使用意识、管理意识,真正做到用得上、管得住、能发展。一要建成展示交流平台。加强网上思想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用文明、诚信和道德占领网络阵地。筹建精神文明网上3D展馆和家训文化网上展馆,开设“德耀八闽”、“福建温度”、“点赞道德模范”等专栏专题,加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美德少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展示,善用网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报送刊发工作动态,交流各地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二要提升服务管理平台。抓好福建省“志愿云”平台建设,完善志愿者网上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对接、褒奖回馈等制度。加强网络监督,运用诚信建设信息公布综合平台,点赞守信,曝光失信。运用网络,整合社会公共文化资源,促进校馆供需对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的实效。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传递向上向善的力量。三要打造有效活动平台。设计开展扶贫帮困、扶老助残、慈善捐助、救灾助学、义务献血、环保宣传等网络公益活动,继续开展“一元微公益”行动,鼓励社会公众利用手机短信捐赠平台,让公益精神弥漫互联网每一个角落。组织策划以“歌颂祖国,歌唱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激情广场”大家唱、大家跳网络评选活动。
三、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切实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协调能力
当前,随着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上升,精神文明建设关联度、关注度持续走高,在价值观的传播与践行,人文精神的塑造与构建,道德情怀的滋养与涵育,社会风气的引领与规制,民心民力的凝聚和组织等方面的任务越来越重,文明创建需要提升的空间还很大。今年恰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也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这是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利契机。我们既要保持工作定力,更要挖掘潜力,善借外力,增强合力,持续提升工作水平。
1.加强学习增素质。学习既是个人成长的潜力,也是事业发展的动力。我们的工作要与时俱进,就必须重视学习,让学习成为习惯和常态。要突出重点。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增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系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论述专题学习读本》,推动广大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深入开展“中国梦”、“ 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和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宣传活动,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明委的部署要求,自觉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来指导、研究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刻理解和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经济、城市、扶贫开发和农村建设等重要会议精神,使我们的工作在了解大局、把握契机中追求更大作为。要端正学风。把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征集论文、专题研讨、共建交流、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倒逼学习、有效学习,以良好学风带动工作作风。今年,各级文明办要组织精读一本原著、开设一个讲坛、调研一个课题、办好一件实事“四个一”强素质、转作风活动,特别是要运用好 “福建文明书屋”手机阅读平台,引导干部职工多读经典,文明办主任要带头学习,争做思想理念的先行者、创建业务的行家和人文素养的模范,带动形成本系统特有的“学习圈”、“文化圈”。要紧扣实践。实践是最生动的教材。要善于在落实工作中深入总结,在理论与实践的对接中深入思考。要根据中央今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结合中央和省文明委制定的“十三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认真分析、研判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重点难点,提出对策建议。比如,城市文明创建如何实现无盲点全覆盖,如何发动社会力量关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农村文明创建如何破除陈规陋习;民间志愿服务团体如何扶持引导等,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
2.创新方式求实效。文明随时代前进而发展,创建顺时势变化而创新。要创新沟通服务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牢牢树立服务群众的观念和意识,注重回应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各地创城指挥部要探索建立处置快、灵敏度高的创建受理机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党委政府诚信形象,避免不回应不协调不作为现象。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善于运用新阵地、新媒体、新语言进行核心价值观、先进典型和工作品牌的宣传。注意把控导向,对群众热议的事项和问题,要敢于发声、善于发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当前,各地积极探索如何借助社会力量,依托“两微一端”平台进行精准、有效宣传,扩大覆盖面。要创新工作落实举措,敢于破除旧观念、丢掉老套式,以新思路新举措构建新格局,持续打造和提升一批有基础、能带动、叫得响、推得开的工作品牌。各个县(市、区)文明办要根据各自优势,围绕“培育一个特色工作品牌、建立一个特色示范窗口、建设一个文明特色基地”目标,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研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细则,以硬举措破难题、补弱项、堵漏洞,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均衡发展。当前尤其是在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农村不良风气治理、诚信建设等方面,迫切需要通过创新去突破和提升。
3.转变作风树形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优良作风来保障工作落实。要务实推进。弘扬实干精神,践行群众路线,不搞形式主义,不做盆景工程,不求虚假政绩。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而动,发挥本土优势,把特点亮点做足。抓好各个工作环节细节,及时跟进了解,及时清除“中梗阻”,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工作传导到末端,见效在一线。要深入基层。坚持徒步骑车察看文明创建,到群众身边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困难。进一步深入群众、发动群众,把文明创建工作延伸到基层每个工作单元和组织细胞,覆盖到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特别要加强新城区、新园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及时配套服务、跟进管理、不留空白。要严格纪律。加强党性锤炼和廉政建设,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严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格按制度、规章和程序办事,掌握好测评、指导、督查、通报等敏感环节,杜绝公权私用、公权不公、公权越位,切实把文明办队伍打造成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效率高的过硬队伍。
4.强化联动聚合力。精神文明建设体现在社会方方面面,融入到各行各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要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这制度优势发挥好、运用好;各级文明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好联络、协调、督促、服务的工作职能;省直有关部门和参赛行业主管部门要绷紧文明创建这根弦,切实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强化问责追责,认真对照各类测评体系要求,查摆文明创建工作中的违规、缺位、失职等行为,加大惩戒力度,促进各层面各部门同心同向,珍视文明荣誉,悍卫文明成果。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打破部门壁垒,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合作,群策群力推动文明创建共建共享。
随着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和“十三五”规划的起步实施,我国经济政治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精神文明创建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发展大局中所担负的使命更加艰巨光荣。福建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升级,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福州新区中,需要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坚持方向、坚守职责,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滴水穿石的韧劲和抓铁有痕的力度推进精神文明创建,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积极贡献。
〔大会发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深化文明旅游工作 为文明福州持续文明添彩
近年来,福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和省委文明办的部署要求,把加强文明旅游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举措,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对台重点,加强典型示范,提升宣传效果,推动文明旅游工作深入开展。
一、建立三项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1.建立领导定期研究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旅游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文明旅游工作情况汇报,将文明旅游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扎实推动,形成氛围。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部署会,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文明旅游工作不断有新的进展。
2.健全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市委文明办、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委台办、市交通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园林局、市工商联、福州海关、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日报社、福州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和各县(市)区组成福州市文明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以明确。市委文明办每季度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文明旅游方面的重要活动或统一行动,以市文明委名义先后制定印发《福州市提升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实施方案》和《清新福州文明旅游行动方案》,各相关部门立足职能、全面部署,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各项工作,推动文明旅游工作持续深化。
3.建立工作督促落实机制。把文明旅游工作列入福州市文明城市月测评、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督查、旅游行业监管的重点检查项目,每季度对各责任单位以及出入境大厅、口岸办事处、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出境组团社证照关、出境关、组团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六关”的监管,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工作的单位发出整改告知单,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抄报分管市领导,较好地促进了工作落实到位。
二、紧抓四项工作,培育赴台文明游特色品牌
在大力做好常规性文明旅游工作的同时,抓住福州对台特点,抓好五项工作,突出加以深化。
1.加强赴台文明游宣传提示。市委文明办、市旅游局联合印制《赴台文明旅游指南》,内容包括“128字”的赴台文明旅游注意事项和赴台文明旅游重点提示,在马尾“两马”客运码头、出入境办证大厅、星级饭店、相关旅游社等的醒目位置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在出入境办证大厅的电子屏幕、多功能智能引导系统设备、受理窗口的服务评价器界面、办证受理和咨询窗口上,滚动播放《大陆居民赴台游文明行为指南》、“十大文明旅游提醒语”,嵌入文明旅游宣传卡通画,向赴台游办证群众宣传赴台游的注意事项和文明行为提示,发放赴台游宣传材料,让办证群众了解出境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风俗习惯。外事侨务部门向每位办理赴台手续的人员赠送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在“5·18”海交会上,把文明出游的宣传资料与“5·18”资料一起发放给台湾团组接待团组。
2.加强赴台旅游团管理培训。落实领队和导游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领队、导游和旅行社的责任。将不文明领队、导游及旅行社列入“黑名单”,并将文明旅游工作纳入领队、导游年度考核内容。赴台组团社为每个团队选派的领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申请赴台旅游领队证后才能上岗,截至目前,已先后在海峡旅游人才服务中心集中培训领队6批次450人。落实赴台游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各组团社将《大陆居民赴台游文明行为指南》作为合同附件一并签订。每次赴台游前,组团单位须认真做好赴台游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做到“出游前教育培训、出游中提醒督促、出游后鼓励强化”,将文明规范融入到旅游活动的每一个细节。落实20人以上旅游团选取文明督导员制度,单位包团请单位推荐指派;散客则由领队根据报团人员资料先物色两到三位候选者,通过行前说明会进一步了解情况,然后征求个人意见,最后按照自愿原则选出文明旅游督导员,督导员信息将记录在团队档案中,以督导员为纽带,引导游客相互提醒,促进游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3.将赴台文明旅游要求融入主题活动。持续打响“爱旅游•行文明”活动品牌。2014年以来,每季度举办一季“爱旅游·行文明”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旅游标识发布、“贴文明车标享旅游优惠”、爱护美丽乡村志愿者行动等一系列特色鲜明、贴近民生的精彩活动,并在重点旅游景区三坊七巷、西湖公园等活动现场,通过互动回答、签字仪式、发放倡议书、企业承诺等方式,让广大市民在积极参与中更好地了解赴台游的一些常识和文明要求。把文明旅游和榕台生态保护志愿服务交流活动紧密结合,2012年起,积极开展“美丽海峡·美丽心灵”两岸志愿者生态保护共同行动项目,四年来,组织榕台青少年志愿者深入闽江河口湿地、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及附近村居、学校开展文明旅游、珍稀鸟类保护、湿地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120多场,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该项目成功入选全国“四个一百”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4.加强重点团组赴台文明旅游教育。加强公务赴台团组的文明旅游教育引导。市委台办根据我市实际,制定《赴台交流文明行为要求》,向申报赴台商务、交流团组的人员进行宣传。在每一个赴台团组行前座谈会中,都加强文明的宣传教育,包括尊重台湾民众的风俗习惯、注重社交礼仪礼节、诚信守时、遵守公德、文明就餐、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要求。加强青少年赴台文明游的教育引导。市教育部门将文明旅游纳入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立足福州对台优势,突出赴台文明游主题,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侧重教育学生赴台旅游要注意遵守当地风俗习惯、文明用语、爱护环境卫生等,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赴台文明旅游的良好素养。同时,注重加强对海峡青年节、海峡两岸合唱节、“两岸青少年创意族谱交流”、“赴马红十字会青少年交流”等对台交流活动的行前礼仪礼节教育,组织师生学习相关交往常识,确保参与的师生在台期间充分展示文明素质和良好形象。
三、打造三个典型,引领文明旅游良好风尚
1.培育文明旅游先进企业。积极督促辖区内旅游行业提升文明服务、承担文明旅游社会责任,着力培育业内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去年,福州市辖区内的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和福建省旅游公司被评为全国文明旅游先进单位。
2.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积极开展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推动各景区景点改善软硬件环境,配套完善服务设施,为旅客游览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利的条件,以良好的环境塑造人的文明行为。进一步加强景区景点人员的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文明服务、文明引导意识,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工作方式。广泛成立志愿服务队伍,通过捡拾垃圾,清理小广告,向游客发送文明旅游宣传单,劝阻践踏绿地、乱扔垃圾、攀折花木、乱写乱画、破坏设施等不文明旅游行为,引导广大游客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做“文明有礼的出行者”。进一步加强景区景点的文明旅游宣传,制作与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设置LED文明标语宣传栏、设立文明旅游提示牌等方式,营造文明游览的氛围。在2012—2014创建周期中,评出17家市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3.打造文明旅游服务之星。旅游服务行业集中体现了城市的文明水平。近年来,我市广泛组织开展酒店、宾馆、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旅游服务行业文明服务培训。树立酒店行业文明服务典型。去年以迎接青运会为契机,举办全市饭店企业文明服务技能竞赛活动中,吸引了来自福州市各大的35支代表队共105名选手参与,赛出“文明福州”风采,推动提升酒店行业文明服务水平。树立交通行业文明服务典型。在全市交通服务行业全面开展文明服务培训,近三年来组织全市26000多人(次)的公交车、客运班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文明旅游服务培训,青运会期间开展“争当好司机,做文明先行者——青运好司机评选活动”,参评出租车、公交车司机1053名,吸引6万多市民进行投票,产生“十佳青运好司机”、提高驾驶员文明服务水平。同时,在各客运站、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广泛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活动,开展文明游客、文明乘客评选,吸引市民群众踊跃参与,主动践行文明旅游、礼貌乘车,养成文明、有序、礼让、关爱的良好旅游、乘车习惯。树立导游行业文明服务典型。推动提高导游队伍文明素质,树立导游群体文明模范典型,积极开展导游文明培训,精心组织公共文明系列“十佳”导游征集评选、“福州市十佳文明旅游大使”评选等活动,获奖的导游领队人员除了将获得荣誉称号和3000元奖励外,还可免于参加当年导游年审培训,有效激励广大导游群体落实文明服务,积极传播文明旅游理念。
四、紧扣三个重点,营造文明旅游良好舆论氛围
1.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推送文明旅游宣传提示。在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国庆节、“青运会”开幕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开展“爱旅游•行文明”系列活动,发动广大文明旅游志愿者进景区、进社区、进星级酒店、进车站、码头、机场,持续在游客集中地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文明旅游公约、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同时,通过手机移动平台向广大市民群众发送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短信,长期在主次干道、工地围挡等公共场所设置发布了一批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每天在公交车、出租车LED屏上滚动播放文明旅游宣传标语,积极传播文明旅游理念,营造重要节日文明旅游浓厚氛围。
2.紧扣百姓身边故事,加大文明旅游媒体宣传引导。一是加强互动提升宣传效果。协调推动市属媒体开设文明旅游专题专栏,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述百姓身边文明旅游故事,吸引市民群众参与讨论,提升文明旅游自觉。如,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开设“文明旅游大家谈”栏目,组织市民开展文明旅游知识讨论,向读者征集文明旅游的典型故事,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报道文明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先进典型、重信守诺的旅行社、履职尽责的导游、遵守公德的游客,传播文明旅游正能量;福州电视台在《周末去咔遛》、《城事能见度》等栏目中,加入文明旅游的宣传内容,通过主持人轻松自然的话语,潜移默化地宣传文明出游,提升市民文明出游意识。在《印象福州》、《出门看世界》栏目中,采用温馨提示、小贴士等形式宣传旅游政策法规和文明旅游知识。二是对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曝光。开展“文明旅游随手拍”活动,发动读者、网友拍摄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营造有德光荣、失德可耻的旅游氛围。福州电视台结合“记者巡街”、“记者调查”等环节,以记者目击、体验的方式,选择有警示意义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在“榕广关注”环节中,邀请评论员和知名专家学者,对不文明出游行为进行点评,营造有德光荣、失德可耻的氛围。
3.紧扣网络舆论热点,创新开展新媒体宣传。每年春节、中秋、国庆等出行热潮期间,国内各地网络媒体常常会兴起“国民不文明旅游”的网络舆论热点。为此,我们积极开展网络舆论热点引导,借此提升文明旅游网络宣传效果。如,通过组织福州“微”文明微信公众平台、“文明福州微博”、福州市属媒体官方微博和微信、福州文明网、福州新闻网等发布文明旅游注意事项、文明旅游攻略信息等,开展“文明旅游话题大讨论”、“文明旅游随手拍” 等活动,呼吁网民文明旅游,以寓教于乐、幽默易懂的形式,加强网民互动,宣传文明旅游,进一步扩大文明旅游宣传范围,达到文明旅游理念“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努力探索创新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一、深化创建主题,打造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
2015年2月,厦门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可以说厦门市的文明创建进入了新阶段,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也有了新期待。“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把厦门打造成为公共文明行为示范标杆城市”的新目标应时而出。一年来,市委文明办紧紧围绕这一新的创建目标,在全市广泛开展“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活动。
1.宣传发动,营造公共文明良好氛围。去年3月,市委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小白鹭,陋习我说不”活动的方案》,并围绕这一主题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先后以“厦门要争当市民文明行为示范城”、“征集市民期待改善的不文明行为”、“征集文明小白鹭设计作品”等为主题进行宣传造势。同时制作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公益宣传片,在电视台、电梯移动电视、户外电子屏幕、公交车城市T频道等进行循环滚动播放。随后启动厦门市“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暨“文明小白鹭”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广泛开展市民文明讲堂、文明小白鹭社区公益行等社区活动和“我是小白鹭,文明我先行”活动、“文明小白鹭,快乐小拍客”图文征集活动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央视新闻微博、光明网、新浪网、凤凰网等知名网站纷纷进行转发、转载,为打造“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分类创建,全面开展公共文明示范活动。为推动活动落实,我市制定《厦门市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活动内容与责任分工。同时,召开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座谈会,明确“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标杆城市,把厦门打造成为市民文明行为典范标杆城市”为今年创建主题。会上,市旅游局、卫计委、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分别提出了公共文明行为示范城推进思路,27家全国级文明单位带头发出争创倡议。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文明办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活动。如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和南普陀寺联合发起践行垃圾不落地等六类公共文明准则的“善心善行365”活动;湖里区推进“做第二故乡文明创建的主人,争当抵制不文明行为的使者”等主题宣传活动;海沧区率先出台《海沧区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在全区范围内打造文明行为示范学校;集美区推出文明使者“阿集”、“小美”,开展“文明新风进村居——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系列活动;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文明小白鹭”进学校等主题活动;旅游部门在各主要旅游景点、旅行社开展文明旅游行动;交通运输局设立“市民文明行为示范公交站点”,开辟“文明公交示范线路”,推广“无饮食车厢”等。同时,市文明办结合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在各区各确定一个项目,采取市、区、街(镇)三级给予一定配套补助的方式,建设了金山市民文明行为示范园、龙头路垃圾不落地示范街、嘉庚公园文明行为好习惯示范广场等一批市民文公共明行为示范基地。在创建中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方法,发动市民、村民从房前屋后整治、空间认养认管入手,将原来脏乱、闲置的空地通过清扫平整、植树绿化,变身美丽温馨的小公园、小景观,市民群众主动参与,自己动手绿化美化,花草、树苗自行认养,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共同推动公共文明。
3.专项整治,重点推进难点问题解决。各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例如:市公安局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加强对行人乱闯红绿灯,车辆不按规行驶、乱变道、乱停放等,以及渣土车、三轮车、电动车违规上路、乱行驶等交通乱象的持续整治;市建设局开展城乡家园清洁行动,加强文明工地创建,严禁建筑工地废土乱撒漏;市市政园林局开展垃圾不落地、整治“牛皮癣”等行动,维护公共设施整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各种占道经营、不规范户外广告等持续整治,并加大对沿街店面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管与处罚力度,各项活动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打造升级版,推行“善行厦门日行一善”活动。为推进公共文明示范城创建活动,市委文明办打造“升级版”,启动了“善行厦门”活动,推出了“善行厦门”微信平台,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等率先推广“善行厦门”行动。近期,又推出了“善行”APP手机应用软件,这款软件能够记录和传播善心善行,引导市民群众弘扬社会正能量,传播文明新风尚,使善行活动人人可为,随时可为,随处可为,成为我市道德建设的新手段、新平台。2016年1月2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城市民生建设与民生保障论坛暨2015社会治理创新经验交流会上,由厦门市委文明办报送的“全面提升市民素质,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案例获评2015民生改善优秀案例,同时,厦门荣获“全国民生改善十佳典范城市”荣誉称号,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二、引进第三方测评,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我们创新探索第三方检查督查方式,借助媒体的力量曝光问题、分析原因、探讨解决方案。从去年7月开始,厦门市委文明办联合厦门日报社组建由媒体记者为主要成员的“文明创建暗访团”,暗访团在市委文明办的组织指导下开展暗访工作,通过暗访发现在美丽厦门建设和城市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和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推动问题解决。为保证测评结果的真实可靠,暗访团严格遵循随机项目、随机地点、不打招呼、不走过场的原则开展测评工作。
1.优化测评内容。根据中央文明办重点工作和市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立测评项目体系,包括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食品卫生、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内容,每次的测评前,随机选择一个项目进行测评。
2.改进测评方法。改变以往以测评为主,唯分数定名次的做法,探索将测评与点评相结合,每季度的第一、二个月专项暗访,曝光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每季度的第三个月组织专题测评,当场记录取证、测评扣分,公布各区排名情况。在整个测评过程中,测评时间、测评项目、测评地点都严格保密,以确保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暗访”。
3.用好测评结果。坚持以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为目的,在《厦门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公布考评成绩优秀项目的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点评并张榜公布,并通告相关责任部门,从而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不断增强创建实效。在2015年12 月1 日召开的中共厦门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对文明创建的创新做法予以肯定,指出我市在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方面,创新方式方法,引进第三方测评,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引导作用,推动了文明创建常态运行。
中共漳州市委文明办: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特色文明城市
2015年,漳州市提出深化文明城市十项提升工程,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与传承和弘扬漳州历史文化、闽南文化、乡贤文化、乡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上下功夫,在特色上做文章,在工作上求实效,走出一条独具漳州特色的文明城市建设路子。
一、传承历史文化精髓,激活文明城市的价值引领
漳州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古厝、古街、古桥、古牌坊、古遗址众多,这些文化古迹既承载着城市光荣的历史,更承载着中华传统美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化石”。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着力在漳州历史文化的固态化、活态化、业态化上下功夫,不断激活历史文化在核心价值教育中的传承作用,争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
1.突出固态保护,激活道德教育阵地。全面开启漳州古城保护新阶段,先后投入 32亿元维修、挖掘、保护“文庙府学、东宋河”等16项工程,编印《漳州古代桥塔亭井》、《漳州古代牌坊古遗址》等系列历史丛书,有力地保护和激活了固态历史文物,着力建设漳州文庙、毛泽东率领红军东路军攻克漳州纪念馆、福建临时省委遗址等一批体现核心价值观的教育重要场所。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我市经常运用这些重要场所组织广大市民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开设市民道德讲堂,举办市民读书活动及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图片展示等等,使其成为推动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一块重要阵地。
2.突出活态传承,激活文化教化功能。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中,我们重视保护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开辟“歌仔戏、木版年画、八宝印泥”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点和传习中心,大力推动芗剧、木偶、潮剧、锦歌等漳州地方戏曲发展,开展漳州地方戏曲汇演、戏曲进校园、戏曲比赛等活动,组织开展芗剧演唱、锦歌弹唱等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活动,着力推出芗剧《保婴记》和《谷文昌》、木偶剧《侨女英魂》、潮剧《开漳序曲》等“漳州原创”戏剧作品,为全市人民捧上一批体现核心价值观要求的精神文化食粮,芗剧《保婴记》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3.发展业态文化,激活精品创作潜力。我们坚持以漳州历史文化优势和生态优势,着力推进古城文化产业园、文化创意书画产业园、林语堂文化产业园等具有漳州历史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举办漳州市百名书法名家作品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精品创作,培育催生一批优秀文化团体,推出一批体现核心价值观教育功能的影视、曲艺、书画、文学等精品力作。小说《援疆干部》获“五个一工程”奖,广播剧《天山军魂》荣获“五个一工程”福建省贡献奖。
二、开发闽南文化资源,凸显文明城市的漳州风格
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闽南文化的深厚土壤,是漳州建设文明城市的厚重底色,凸显闽南文化元素,使之成为漳州建设文明城市独特风格。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中,我们坚持为民利民乐民的原则,大力开发闽南文化,全力打造花样漳州,文化漳州,建设具有“闽南风漳州味”的全国文明城市。
1.打造“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品牌。我们坚持以生态文明引领城市文明,结合自然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城乡环境整治,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快建设绿城、花城、水城、历史文化名城,着力推进“东西南北中”五大景观区域和闽南文化生态走廊建设,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22处、面积100平方公里郊野公园,规划建设一条153公里的闽南文化生态走廊,设置9个驿站和涉及孝道、礼仪、历史等主题展示点,形成体现闽南文化特色、彰显核心价值观的生态文化景观,改造建设具有闽南建筑风格的胜利路、钟法路等,不断把漳州建成更加宜居宜业、更具魅力活力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城市。去年我市被评为全国森林城市,空气质量指数全国排名第一,全国适宜养老城市中名列第7名。
2.打造“闽南风、漳州味”文化家园。我们坚持根植闽南文化土壤,传承历史文明,办好漳州花博会农博会、世界闽南文化节、漳州闽南文化展示馆、漳州歌仔戏大会唱等活动项目,向世人展示开放而多元的闽南精神文化。组织开展以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漳州风情民俗活动展示活动,提升“闽南风漳州味”文化魅力,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坚持把闽南文化的民俗活动融入文明城市创建之中,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重阳活动中,开展各类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周、漳州小吃文化节、“网上祭英烈”、清明诗文朗诵会、端午节龙舟赛、重阳节老少同乐专场文艺演出,引导人们进一步了解传统节日、认同传统节日、喜爱传统节日、过好传统节日,倡导积极向上向善的社会生活方式。
3.打造“漳台缘、祖地情”文化交流平台。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我们加快建设陈元光文化公园、林语堂文化博览园、保生大帝文化景区、漳台族谱馆、关帝石雕园等一批对台文化交流基础设施,使其成为文明城市建设的文化标志性建筑。同时,充分发挥祖地文化的优势,强化亲情乡情纽带联系,开展漳台族谱修订工作,推进漳台“村对村”、“宫庙对宫庙”对接,组织涉台文化遗产对台交流,促进漳台姓氏宗亲、民间信仰、民俗活动等文化交流,增强闽南文化影响力和创造力,形成爱国爱乡文化主流意识,推动两岸共同继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美德。
三、选树乡贤文化榜样,涵育文明城市的社会新风
建设文明城市重在见人见物。我市深入挖掘、培育、发展、创新先辈先贤的精神资源,选树新时期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形成见贤思齐,进一步淳化社会风气,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1.发挥先辈先贤感召作用。我们进一步挖掘陈元光、保生大帝、三平祖师等历代圣贤“开疆拓土、忠义智信、济世拯民、广济利人”的精神,持续推进朱子文化、道周文化、元光文化、语堂文化等文化研究,开展先贤文化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人们对漳州先辈先贤认识和了解,利用名人主题公园、纪念馆和文化墙,展示名人典故、道德故事,开展爱国爱乡、崇德尚善等宣传教育,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2.发挥优秀精神感染作用。我们重视挖掘和弘扬红军革命精神、龙江大局精神、中国女排拼搏精神、漳州“110”服务精神、漳州海商开放精神等优秀精神,编辑出版《漳州力量》系列丛书,进一步还原历史,讲述故事,从文化视角展示优秀精神。加强红军进漳纪念馆、龙江风格纪念馆、中国女排腾飞馆、漳州“110”主题展示馆、月港海丝博物馆等“五种精神”主题场馆和配套设施的保护和修缮,充分运用场馆(基地)开展爱国爱乡、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和热情。
3.发挥时代模范感动作用。我们坚持创新和发展具有时代楷模的乡贤文化,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先后树立了全国道德模范“知心法官”黄志丽、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龙清、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赖水顺、全国模范教师阮文发等一大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基层最美人物”等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组织开展新乡贤文化的教育活动,全市涌现了一大批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福建好人、最美人物,发挥典型辐射示范作用,汇聚社会正能量。
四、发挥乡土文化优势,推进城乡文明创建共同发展
坚持城乡共建,以城带乡,实现城乡一体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任务。我们坚持以创建文明村镇为抓手,大力发展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把乡村历史、乡村文化、姓氏族谱、家风家训、特产风味等列为乡土文化教材,在广大农村大力实施以“乡貌、乡风、乡愁”为主题的美丽乡村建设,有力地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1.加强乡容景观建设。按照“田园都市、生态之城”、“清新福建、花样漳州”的要求,根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彰显特色”的原则,规划建设覆盖40多个乡镇的闽南文化生态百里走廊,大力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百村环境整治行动、垃圾不落地行动等系列活动,支持发展农村乡土文化,建设一批农村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广场,建立一批乡村规划馆、民俗馆、族氏宗祠及旅游慢客村,推动乡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涌现了山重村、上蔡村、石埔村等一大批美丽乡村。
2.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漳州市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结合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设置善行义举榜,充分发挥乡贤文化、村规民约等作用,开展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移风易俗、文明礼仪等主题宣传,扎实开展文明星级农户评选活动,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厅堂悬挂家训”等系列活动,使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走进基层、走进农家,淳化乡风民风。
3.加强乡愁记忆建设。认真落实《漳州市古镇古村保护和整治的实施意见》,先后投入27亿元保护古厝、古桥、古树、古街、古牌坊等,建立一批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百年古村落,全市现拥有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2处、历史文化名村9处,中国传统村落15处。同时,组织锦歌、木偶、歌册等地方戏演出,举办灯谜艺术节、书画艺术展等乡土文化活动,让群众记得住乡愁、留得住记忆,使家乡成为群众共同守望的精神文化家园。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
加强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
近年来,泉州市始终以争创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为目标,围绕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注重抓基层打基础,持续推进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把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社区少年之家、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中心和儿童之家5个项目建设列入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建、管、用”三者有机统一,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深受群众欢迎,社会效益明显。
一、积极主动作为,争取政策支持
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我市坚持以测评体系为导向,注重各级各部门协同协作、齐抓共管,严格对标找差、攻坚克难、固强补弱,把投入多、关注少而需求大的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列入党委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争取政策扶持保障,依靠部门力量推动。
1.发挥中央专项的示范带动作用。2011年以来,市、县两级充分发挥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由文明办牵头,教育、财政部门配合推动,三年内在全市153所中心小学中全部建成高标准、高质量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了全覆盖目标,目前还在逐步向中心小学以外的基层校拓展推广。为推动工作常态化,我们积极承办了福建省乡村学校少年宫现场观摩会,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总结推广各地做法经验,提升活动策划管理水平,《泉州四项机制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被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刊载。我们每年组织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成果集中展演活动,扩大了影响力,增强承建校的荣誉感和成就感。
2.发挥市直部门的资源集聚效应。统筹盘活用好相关部门的人员、资金、场地、文化等各类资源,按需供给,合理布局,使各类未成年人校外场所“建得好,用得上”。市文明办牵头协调,在全市176个社区中积极推进“少年之家”建设,完善宣传栏、图书角、绿色网吧、文体设施、科技制作、心理咨询等功能,为上班族家庭提供少儿临时托管的公益性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市教育局牵头从2002年至今组织建设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着力推进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市妇联牵头于2015年起五年内在全市社区(村)组织建设100个“儿童之家”,为广大儿童(特别是留守流动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儿童成长关怀、儿童课外辅导、困境儿童关爱、家庭教育指导等公益性服务。市关工委牵头于2012-2016年在全市社区(村)重点扶持建设100个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中心,深化“百万大手牵小手”关爱活动。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带动,我市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数量、质量都明显提升,成长环境的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多方筹措资金,提供运行保障
按照“向上争、财政挤、乡镇筹、部门帮、社会捐、群众集”的思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正常开放。
1.加大财政投入。采取“政府买单”(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将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与“部门补助”(牵头部门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和活动开展情况,以奖代补)相结合的形式,及时有效地为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如2015年全市投入251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00万元)建设20个城市社区未成年人文体活动设施场所 “社区少年之家”;投入15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支持100万元,市妇联专项经费补助50万元)建成20个“儿童之家”,其中村(社区)11个、学校5个、企业1个、其它3个。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争取中央和省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近3800万元,全市现已建成12个(其中晋江为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至2015年,全市投入建设资金2372.394万元(其中市、县级两级财政投入1200万元,关工委自筹补助400万元),建成92个“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中心”(其中为民办实事项目80个,县级示范“活动中心” 12个)。丰泽区财政投入一千多万元,已率先实现全区31所中小学校全覆盖建设。
2.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支持鼓励承建单位通过企事业单位共建、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等方式,获得人才和活动经费扶持。如全市现已建成245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其中中央支持项目建设29所、市本级建设76所,县级自建85所),投入建设资金5123.3万元,其中包括市、县两级财政补助4048.8万元、文明办支持186万元和社会支持888.5万元。此外,我们每年还协调部分财政资金用于活动经费补助,组织文明单位与课外活动场所建设单位结对帮扶,解决后续运作经费难题。
三、科学整合资源,规范项目管理
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一室多用、分时共用”的原则,对各项目承建单位(学校、社区)原有或闲置的场地设施进行改造、整合、升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场所,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1.注重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项目建设工作,确定由牵头单位主抓、部门联动、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有效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要求融入到各部门建设项目中,既推动了各部门自身工作特色,又避免了部门间的重复建设,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所用。
2.注重项目规范。在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配备相关器材、设备,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有限的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台账、工作措施、工作质量、进度效果做到“四个一起查”,防止“半拉子项目”和“豆腐渣项目”,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建成一个,投入使用一个,发挥效益一个。在功能布置上,学校少年宫统一规范“六个一”标准(即一套档案资料、一间办公场所、一本活动手册、一套规范制度、一支师资队伍、一套项目标识),活动项目10个以上,落实学生全员参与和每周5小时以上活动时间;社区“少年之家”规范建有绿色网吧、心理咨询、科技制作和体育文艺等设施。
3.注重日常管理。各活动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人员管理、财产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考评督查、奖励激励等系列制度,推动管理科学化。
4.注重队伍建设。各活动场所均配备专兼职人员,定人、定岗、定职责。其中仅乡村学校少年宫就有3800多名中小学教师担任辅导员,向社会招募聘请700多名校外辅导员,建立了乡村学校少年宫教研中心,不断提升活动辅导水平。社区(村)也建立了由社工为主、两委主干配合和社区志愿者主动参与的师资队伍,确保活动有人员组织、负责管理。
四、坚持正向引领,强化育人功能
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大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丰富未成年人课余文体生活,确保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有效运转。
1.注重主题活动开展。各活动场所着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家教师资、关工委“五老”队伍、大学生志愿者、专业人才的作用,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暑期乐园”、“四点钟学校”、暑期夏令营、拓展训练营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确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
2.注重创新品牌特色。各活动场所坚持“创新形式,突出特色”的活动理念,努力做到一校(社区)一特色、人人有活动项目、经典诵读和课外阅读项目全参与;零门槛、零收费、零淘汰,积极为城乡孩子、外来工子女搭建起“学、玩、乐”平台;将南音、木偶、灯谜、茶艺、陶艺、石雕、香道、纸编等闽南传统文化艺术融入其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突显活动项目特色。
3.注重关爱帮扶到位。结合文明创建,督促主管部门、文明单位、社会慈善组织及各界力量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关爱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外来工子女)、孤残儿童,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中共莆田市委文明办:
强化城市管理 推进创城工作
莆田市针对创城起步晚、时间短、基础弱等实际情况,采取超常规运作、创造性工作,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取得良好成效。
一、全民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
1.全面发动。围绕“五化五心”(净化、硬化、亮化、美化、教化,舒心、放心、安心、开心、爱心)十大创城工程,组织开展十场千人活动,市文明委正、副主任分别参加十场千人活动启动仪式。确定每月20日为全市环境卫生整治集中行动日,组织万名干部进社区开展“垃圾不落地 莆田更美丽”清洁行动,宣传发动力度前所未有。
2.入户宣传。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实行街道、社区干部包社区、包户制度,对50个社区九万户居民进行入户宣传,做到不漏社区、不漏户、不漏人。干部职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区机关每位干部就地就近入户宣传2户以上,市委书记周联清带头入户宣传,掀起入户宣传高潮,推动创城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师生联动。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一个学生联着六个家长(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家长的文明行为与学生的评先评优挂钩、学生的文明行为与教师绩效奖金挂钩、与文明学校考评成绩挂钩。
二、创新载体,倡导文明新风
坚持贴近实际,创新教育载体,传播文明风尚,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1.创新道德讲堂载体。为了扩大道德讲堂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15年3月2日起在莆田电视台、湄州日报开展道德讲堂专栏专版展播活动,每周一晚8:20播出、每期45分钟,每周二专版刊登,至今已展播50期。市委书记、市长等各套班子领导分别参加了市委办、市府办、人大、政协等单位举办的道德讲堂。道德讲堂以“单位先进人物讲事迹、干部职工谈感想、主要领导作点评”为主要环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干部欢迎、群众好评,成为继莆仙戏现代文明小戏加演活动之后的又一个精神文明建设品牌。
2.创新志愿服务机制。与中国银行莆田分行合作开发莆田市志愿者卡,采取定点刷卡和移动刷卡的方式,与市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终端连接,实现志愿者身份识别,服务计时等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迈入“刷卡”时代,推进了莆田市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的实行,目前已发放使用志愿者卡两万多张。
三、集中整治,优化交通秩序
针对存在的交通陋习,在全市开展以“文明驾驶、文明行路、文明乘车”为主要内容的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优化交通环境。
1.严厉查处。在4万多个标清探头的基础上,重要路口增设1000个高清探头,建立了具有跟踪、倒查、事中、事后查纠功能的新型技战法,形成了“路面交警、空中交警、网上交警、便衣交警”四警合一立体化管理新体系,2015年6月1日至12月底,共查处车辆违章20.5万起,违法受理9.8万起,违章扣分58万分,比上一年同期增长67倍,通过交通违法人发放传单35万份,发送短信24万条。
2.严肃曝光。加大对违规违章车辆、违章人员的曝光力度。7月15日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在莆田市电视台、湄州日报社开辟专栏专版,每天曝光10起违规违章车辆的视频、车牌号和处罚结果。同时,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办法对行人闯红灯进行查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个人信息全部录入公安网行人闯红灯“黑名单”数据库。
3.严格问责。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文明出行,向我看齐”活动,将公务车辆、公职人员私家车辆违规违章情况与个人文明单位奖金挂钩、与文明单位考评成绩挂钩。公务车辆、公职人员私家车辆年度违章扣分达9分以上(含9分),取消其文明单位个人年度奖金,并影响文明单位考评成绩。
四、强化管理,改善环境卫生
创新机制,强化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1.创新环卫体制。实施环卫作业国有市场化改制,由镇街成立国有保洁公司,实现零利润运营,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做到日产日清,提高环卫作业质量,确保城市干净、整洁。
2.开展检查评比。制定出台《莆田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办法》,设立1700万元的城市管理考评资金。实行“日检查、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对各县区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排名,考评结果通过媒体向全市公布,每月评比第一名县区奖80万,最后一名罚30万,连续2次排名最后,区政府公开检讨。
3.加强小区管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程,针对老旧小区通信用电管网混乱、无序等问题,按照缆线“入地、捆扎、贴墙、入管”原则,进行专项整治。研究出台开放式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收费标准,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机制的建立。
五、多管齐下,建立健全机制
采取“单位自查、市民巡查、创城办检查、领导督查”等方式,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创城活动深入开展。
1.建立督查机制。由两办督查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创城督查组,检查督促各单位创城任务落实情况。成立创城微信群,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和微信形式通报责任单位,责令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创城绩效考评内容。
2.巡查机制。成立千名离退休老干部巡查团,采取“听、查、看”的方式,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巡查、宣传、监督,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提交问题、督促解决问题。
3.奖惩机制。制定出台《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暂行办法》,建立创城绩效奖励和领导问责制度。对创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创城不力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红牌警告,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给予效能告诫,直至组织处理。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泰宁县委文明办:
打造全国最干净旅游县城
打造“全国最干净旅游县城”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抓手、新载体,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带全局的综合工程,对推进创城工作、提升县城形象、改善群众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建管并举,创造干净宜居环境
1.严格落实“五长”责任制。按照“分区划片、部门包干”的原则,我县在城区和景区范围内实行“五长”责任制,由县处级领导担任各片长、街长、区长、路长、河长。其中,片长负责城区六个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的分配和工作督查;街长要做好责任街道“门前三包”宣传教育和环境卫生整治监督,每周安排一次卫生责任区整治,切实解决基础设施损毁等问题;区长负责景区和6个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监管;路长负责出入城区的3条重要公路的市政设施管护以及日常保洁;河长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协调解决河道卫生综合治理相关问题。此外,我们还成立了联合督查组,每2周进行1次专项督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乡镇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追究责任。
2.集中整治市容市貌。一是全力“扫清楚”。目前已投入220余万元,对环卫基础设施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建设,新聘环卫人员,添置垃圾收集车、洗扫车等机械化车辆;实行清扫、清运、保洁“三位一体”管理,垃圾收运做到日产日清,城区保洁区域分四级管理,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全力“摆清楚”。严厉打击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行为,严格落实货运车辆限时进城制度等,特别是这次对农贸市场进行了彻底改造,重新规划布局、划定摊位,农贸市场内部经营秩序有了质的提升。三是全力“整清楚”。近半年来,已先后投入2100余万元,修复主街道路、井盖、市政管网,增设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造街道缓石坡,增设停车场,完成节点景观提升改造,修缮城区城区景园设施,补充社区体育健身器材,城市功能日益完善。
3.不断规范行业管理。一方面,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开展“弘扬诚信美德,建设信用泰宁”活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加强文明行业创建,推动全县30个行业深入开展“和谐伴我行,满意在泰宁”“三比三赛”活动,强化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措施,建设道德、文明行业。加大对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餐馆、小网吧和小型休闲娱乐场所等“五小”行业整治力度,提升行业服务水平;通过新闻媒体、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宣传到户到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小型餐馆、夜市摊点的卫生管理,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二、彰显地域特色,打造干净宜游环境
1.打好旅游牌。旅游是泰宁的生命产业。我县坚持以“游客为本、服务至诚”为主题,着力打造“文明诚信”旅游品牌。以开展“创星级团队、促效益文明”主题活动为载体,着力打造星级景区、星级宾馆、星级旅行社。同时,我们把宣传造势工作贯穿到打造“全国最干净旅游县城”的全过程,将活动与旅游营销紧密结合,同步配套策划招募旅行义工等系列事件营销,进一步吸引媒体关注泰宁、聚焦泰宁。近来,我们还成功举办了环大金湖国际山地马拉松赛、“空谷回音”音乐节、“丹霞国际热气球光雕嘉年华”“打铁花”等重大赛事以及群众性民俗文化活动,充分展示了泰宁开放、包容的对外形象。
2.打好城市牌。我县围绕打造“海西最美山城、三明最靓看点”的定位,始终把城区当作景区来规划、建设和管理,较好地实现了创城与城建的有机结合。我们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做到“无规划不建设、先规划后建设”“铁打的规划流水的官”;我们坚持“不怕有缺点,就怕没特点”,推广提升“杉阳明韵”建筑风格,突出“显山露水、透绿见景”特色,形成了较高品位的景园体系、夜景体系,建成了水南廊桥、内环路门楼等一批城市景观,构建了亲水步道、自行车道等“慢线”系统,打造了山、水、城、景共生共融的城市个性。
3.打好文明牌。一是营造文明氛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融入各行各业工作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制度常态化;充分利用户外宣传阵地,在城区主次干道、公交站台、建筑围档、酒店宾馆、园林绿地及户外LED大屏幕等公共场所,粘贴、悬挂、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宣传画,依托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炉峰山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课外活动阵地教育引导功能,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实践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文明素养。二是践行文明旅游。我县紧紧围绕着“把城区当景区”的工作目标,以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为抓手,积极开展旅游行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加强文明旅游管理和引导劝导,深化文明景区创建。扎实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争当“文明游客”和“文明团队”、“寻找最美导游”、“旅行义工免费游”活动等实践活动,如来自仰恩大学、北京大学等旅行义工分别在大金湖、寨下大峡谷、明清园、尚书第、状元街进行义务劳动,将旅游与公益完美结合,教育引导旅客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文物古迹、讲究以礼待人。三是倡导文明出行。充分发挥退干协会作用,发动百余名老年人文明劝导员,分组、分路段在主要街道、路口文明劝导,主要维护责任路段内的交通秩序,劝导行人文明出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车辆停放有序不占盲道,劝导沿街商店业主入店经营,流动摊点入市经营,劝导沿街商店不乱倒垃圾,行人不乱扔垃圾,充实社会监督力量,对环境卫生整治,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驾驶机动车接打手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培育良好风尚,营造干净人文环境
1.着眼治本,提高市民素质。只有思想上干净了,举止才能干净;举止干净了,城市才能干净。我县始终把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作为打造“全国最干净旅游县城”的主要目标,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市民改正各种陋习,进一步增强环保、卫生、公德、文明意识。大力提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吐、不乱说,管住自己的“手”不乱丢、不乱画,管住自己的“腿”不乱行、不乱踩,培养新一代文明市民。此外,我们尤其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文明礼仪进学校、进班级、进课堂、爱国主义教育等系列活动,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常年开放青少年活动中心、爱国教育基地等场所,免费开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
2.去粗取精,弘扬传统文化。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对具有传统建筑风格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重点保护修缮,做到修旧如旧、整新如旧。深入挖掘、整理和展示传统民俗文化,传承发扬梅林戏、傩舞、桥灯、上青古乐等具有浓郁泰宁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开办了梅林戏传承班,推出了三明首台民俗歌舞剧《梦回泰宁》。挖掘泰宁北宋状元叶祖洽、南宋状元邹应龙等“状元文化”资源,以浓厚的“状元文化”熏陶人,以优秀的“状元品质”引领人,丰富了素质德育工作载体,提升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围绕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富有泰宁文化内涵、浓郁地方民俗特色、时代特色以及未成年人乐于接受、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依托山歌、曲艺、书画、摄影、兰花等14个协会,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带动更多人研究文化、传承文化,形成了较为浓厚的文化氛围。
3.长效持久,开展志愿服务。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成立了15支“泰美”志工服务队,招募了百名老年人文明劝导员,充实社会监督力量,对环境卫生整治,进行督促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重大节庆志愿服务及传统节日“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对孤寡老人、五保户、困难户等进行慰问;在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中,在县市民广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市民开展专科义诊、食品安全宣传、环保卫生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司法公信助推社会诚信
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将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作为能动司法的有效实践载体和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程,通过诚信承诺、失信防范、规范审判、阳光执行、法制宣传等机制和手段,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司法规制守护诚信
将诉讼诚信建设作为强化审判职能的重要内容,加大能动干预力度,强化司法惩治,坚决制裁失信行为,维护诚信行为,切实捍卫社会诚信的底线。
1.防范虚假诉讼。建立立案诚信告知,强化诉讼风险告知,设立立案诚信提示和诚信承诺书。把好立案审查关,快速识别虚假证据材料,加大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力度。针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类型、特征及成因,建立专项上报、通报、联动打击制度,严格追究相关参与人的法律责任。
2.严格公正审判。坚持“失信受惩,守信受益”的办案导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诚信的犯罪行为;着眼促进民众诚信、政务诚信,妥善处理涉民商事、行政案件,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切实维护诚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查人找物这个执行工作的关键节点,全力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使信息化成为让“老赖”无处遁形的强大武器。为提升查控效率,我们坚持通过信息科技手段实现查控请求的自动处理和反馈。目前,金融机构的查询冻结反馈时间均在30分钟以内,有的仅需1分钟;国土、住建部门的反馈时间约5分钟,船舶反馈时间约3分钟。去年,我们还自主研发了“立案即查”功能,所有新收执行实施类案件一经立案移送执行部门,无须人工发起,系统即自动提起网络查询。2013年9月以来,累计查询银行存款1525.8亿元,冻结152.9亿元。在查控系统建设中,坚持三级法院“共建共用共享”,任一法院与当地对接的协助执行单位信息统一接入平台,全省法院均可通过系统发出查控请求,形成查控覆盖倍增效应,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建立执行旧案管理系统,将全省法院2013年12月20日之前所有未实际执结的案件全部录入系统,每晚自动轮回查询2000件执行旧案,对旧案清理进行常态长效管理,全面清除“抽屉案、口袋案”。全省法院已将302477件未实际执结的旧案纳入信息化管理,有18923件旧案得到有效执结。
二、强化司法联动共建诚信
以执行信息化加强法院内外联动,提高指挥调度效率,挖掘分析执行规律,提升法院执行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1.大联动惩戒失信。全省法院通过“全媒体公布、全方位曝光、全过程透明”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的信用惩戒、威慑和引导功能。通过数字全省政务专网与省公安厅指挥情报中心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居(暂)住地、乘坐航班、酒店住宿、车辆等信息的网络查询和预警,对决定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纳入公安布控范围实时提供方位信息;与省国土资源厅建立网络对接,实现了实时查询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功能;与省工商局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对被执行人工商登记信息的统一网络查询,股权冻结、变更登记公示全网运行;对接海洋渔业局,实现全省船舶自动查询反馈。随着查控覆盖范围不断拓展,截至目前,查控网络已覆盖10大类76个协助执行单位,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车辆累计153857辆,土地282455宗,房产105270座,工商股权登记信息109214条,航班信息2152条。建立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征信机构、行业协会等失信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企业高管、工商登记管理、办理贷款或信用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省已有408847名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其中88356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失信惩戒的威力,通过执行和解、分期偿还等方式履行了义务。
2.大平台集约指挥。2014年,我们完成全省三级法院执行远程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借助与公安机关建立的预警布控机制,对需要异地拘留的被执行人,由省法院通过指挥中心发布指令,受托法院迅速出警实施拘留,执行现场录音录像同步传回指挥中心。建立基于案件信息的集约管理系统,将执行内部审批流程平移到系统中,实行网上办理边控手续和跨省异地执行、再续封网上审批等,实现执行工作管理扁平化。已审批边控2485件,跨省执行202件,再续封97件。2015年5月,我们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法院取消全案委托,建立事项委托系统,通过指挥中心进行委托材料电子交换和跟踪落实,执行事项网上委托、异地实施、远程监督,省法院对全部委托事项进行可视化管理,逾期未办理的予以督办通报,全省法院已办结网络委托事项408件。
3.大数据服务执行。建设执行数据分析管理平台,汇聚案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信息数据,通过对被执行人出行与住宿信息数据分析,绘制其工作生活轨迹,查找其下落;通过对被执行人往来账户信息数据分析,判断活跃账户及往来钱款的时间规律;通过对全省法院间事项委托与查控数据的分析,监督指导各地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
三、强化司法引导弘扬诚信
将弘扬诚信文化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导向,坚持公平正义与诚信为先的司法价值取向,着力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1.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司法六进”服务活动,通过司法宣传,普及法律,弘扬正气,倡导诚信,建立诚信典型案例发布,着力引导和提升社会各界守法守信意识。实施庭前、庭中、庭后的诚信教育工作,强化证据交换和履行义务的提醒督促,严厉制裁提供伪证和虚假陈述的诉讼失信行为,充分发挥审判的规范导向作用。
2.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力度,在政务网等7类载体上公开34类司法信息,包括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执行信息,构建“12368”执行短信互动服务系统,设置节点式自动告知、开放式公开查询、双向式互动沟通、层级式督促交办、分步式预警提示“五大功能”,将信息公开、财产举报、资讯传递集为一体。推行执行拍卖网络化,实现司法拍卖零佣金、零违纪,竞拍范围最大化、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执行效果最大化。坚持“每庭必录”直播庭审内容,规范裁判文书上网,落实法院开放日,完善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月例会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定向联络,改进人民陪审制度,切实让群众有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能认同的权威。
3.拓展服务空间。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在诚信建设方面的不足,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诚信建设水平的提升,推动社会诚信体系不断完善。
四、强化司法公信推动诚信
坚持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法官诚信、司法公信引领社会诚信。
1.深化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法官职业道德等教育,夯实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基础。持续推进“四个人才工程”,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抓好全省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评选,推进全省司法人才库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领导干部提升信息化工作能力专题培训班、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新民诉法专题辅导等。加强岗位练兵、以老带新、干警双向挂职交流等,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
2.深化司法作风建设。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化“马上就办”,持续整治“六难三案”,践行作风纪律“十严”承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好作风、零差错”作风专项整顿,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在全省法院开展“比办案、比服务、比队伍、看实效”活动,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强作风、真服务、多办案、办好案。
3.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两个细则”等纪律条规,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巡查,完善落实“大督察”工作机制,加强审务督察、案件评查、效能检查和专项治理,持续推行网上庭审督察、明察暗访等,确保法院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