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市旅游局持续推进“文明旅游我先知”培训活动,加强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导游领队文明服务、文明引导的意识,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带团工作模式;各级文明单位围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旅游法规和文明旅游制度举措,向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广泛开展教育引导活动;在客运站、公交首末站、公交站台等游客聚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等,在客运站候车大厅电子屏幕播放文明旅游宣传片。在出租汽车、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等交通工具上,利用公交车载电视播放“山水有情,感受三明”旅游宣传光盘,通过车顶灯和后窗LED条屏等宣传媒介刊播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和公益广告;组织优秀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在瑞云宾馆前开展资源展示、旅游政策咨询、文明旅游、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大型宣传活动,设立便民服务网点,向市民免费派发宣传资料;新闻媒体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开设文明旅游专题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和新闻评论,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推动文明旅游的有效做法和工作特色。其中,三明电视台在《三明新闻》播出稿件10条;三明日报在一版开设“文明旅游”专栏,刊发《志愿服务为文明旅游添彩》、《我市旅游迎来开门红》等文章6篇、刊登文明旅游公益广告1个版面;三明文明网刊登4篇。
二是开展主题活动。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旅游 从我做起”、“文明旅游伴我行志愿服务”、“文明出行、快乐春节”等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游客聚集场所,宣传文明旅游知识,开展文明旅游(出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新风尚。梅列区组织辖区 3个景区(点)、5家星级酒店、9家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在瑞云宾馆前开展“休闲惠民、美丽梅列” 主题活动;将乐县设置文明旅游服务岗,积极开展“零距离五服务,争当行业标兵”主题实践活动。
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制定《三明市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通报制度》,分级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档案,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形成联动,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重大不文明行为同时上报省旅游局。及时在《三明旅游网》红黑板上公布旅游饭店、旅行社的诚信经营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
四是突出重点人群。向赴台人员发放《文明出行宣传材料》、《文明行为指南》、《赴台注意事项》、《赴台交流文明行为要求》等宣传资料,突出行前的文明出访教育;建立文明赴台交流责任人制度,明确赴台团组的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有监督、管理团组成员文明出访之责。建立文明赴台交流追责制度。对存在不文明行为并在岛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团组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