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要发展,环保要守紧,“福建模式”日渐成型
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模式与路径,折射的是对发展的认识怎样。
“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不是美丽福建;殷实小康但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同样不是美丽福建。美丽福建,应当是‘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结合。”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如是说。
时针拨回21世纪之初,其时的全球各地都还沉浸于对新世纪未来发展的憧憬,而刚刚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阵痛之后的福建,也涌动着迎接新一轮快速发展的渴望。但其时的福建面临的是一种怎样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呢——人均耕地全国最少,自然灾害交替频发,而传统工业发展之下伴生的污染、酸雨等问题使得全省环境承载能力面临严峻考验。
世纪之交,风云激荡。福建省决策层在全省提出“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都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行,使八闽大地更加山清水秀,使经济社会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良性发展”。为此,2001年福建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开始了有史以来福建最大规模的生态保护调查。一个名为“生态省”的战略构思,逐渐浮出水面。
尽管从改革开放到世纪之交,福建经济总量增幅取得年均13%以上的增长,但作为一个此前国家几无一分投入的后发之省,到2000年时福建GDP总量仍不足4000亿元、财政总收入不到370亿元。“以这样并不算雄厚的实力却制定如此庞大的战略规划,的确显示了福建决策层对于生态建设的远见卓识。”时任福建省社科院院长、曾参与“生态省规划纲要”设计的严正告诉记者。
此后的15年至今,福建高层先后历经多任班子,始终推动福建生态文明探索——2006年4月,省政府下发《关于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2010年1月,《福建生态功能区划》正式实施;同年6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2011年7月,省政府下发《福建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同年9月,省政府下发《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到2015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省建设主要目标基本实现,率先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14年,福建被国家批准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率先在全国探索流域生态补偿;率先在全国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率先在全国推行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成立全国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审判庭;对污染治理不到位的地区“环评限批”;挂牌督办300余家环境“问题企业”……至2015年底,福建已连续37年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水、空气、生态环境全优的省份——至2015年,12条主要河流水域功能达标率98.1%,三类以上水质比例9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30个百分点;23座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99.5%,厦门、福州二城空气质量分列全国第二、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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