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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儿童 何时不再受伤害?
出台规定 让托管不“脱管”
根据省教育厅此前的调查,福州市五个区12万名小学生中,在校内托管的有1.55万名,占12.9%;在校外托管的有2.02万名,占16.8%。目前仅福州市就有1000多家校外托管机构,分布在居民住宅区。
2015年4月,福州10岁小孩称被托管机构“叔叔”强吻;2015年,仓山区小丽(化名)参加托管时,被撞身亡……“当前校外托管机构监督存在着盲区,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管理规定,要从制度上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省人大代表何玲表示。
在今年的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何玲、赵旼、陈金发、张志文等对于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分别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省人大代表张志文认为,部分校外托管机构的教师不具备教师从业资格,辅导质量不高,内部管理松散,没有建立对聘用人员切实可行的管理和监督办法。
省人大代表何玲、赵旼、陈金发也表示,在我国现有工商管理的政策法规中,行业分类还没有“学生临时托管服务”这一类别,更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条例,因此工商部门也缺乏管理的法定依据,从而造成目前托管机构“脱管”的尴尬局面。
何玲等代表建议,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福建省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管理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对现有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审批,对暂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限期整改,对完全不符合举办条件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民管办负责人林伟呼吁,广大家长在未成年人的成长阶段,要为孩子选择正规的托儿所等机构,不要随意选择“黑托管”,同时也要给予孩子更多亲情的关怀,为其学习和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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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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