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举办“我们的节日·春节”暨第二届长乐市道德模范颁奖文艺演出
文明风2月1日讯 春节将至,为弘扬传统文化,宣传文明风尚,营造文明、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1月31日,长乐市在会展中心广场举行2016年“我们的节日·春节”暨第二届长乐市道德模范颁奖文艺演出活动,活动的主题为“文明迎新春 有德过大年”。
颁奖文艺演出在民乐合奏《迎春曲》中拉开帷幕; 舞蹈《扭》 扭出欢腾扭出甜蜜;歌曲组合《中国人的宣言》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音乐快板《道德模范邱超苏》将邱超苏的动人事迹传唱;演出最后在歌舞《家和万事兴》中落下帷幕。
长乐市领导王命发、郑宽挺、曾志云到场观看演出并为11位第二届长乐市道德模范颁发证书和奖金。
据了解,为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长乐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开展了第二届长乐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基层群众推荐、主办单位严格审核、社会公示、市文明委审定,陈天兴等11位同志被授予第二届长乐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其中,陈天兴、刘宜光、杨水英被评为助人为乐模范;肖思明 和陈润根被评为见义勇为模范;李兴荣和林建峰被评为诚实守信模范;陈雄志和张清城被评为敬业奉献模范;林玉娇和林云玉被评为孝老爱亲模范。
颁奖结束后,获评助人为乐模范的刘宜光激动地说:“我今天很高兴也很激动,这是大家对我的鼓励和鞭策。我以后会更加努力,只要对老百姓有利的,有下一代成长有好处的事情,不管多累,我都会认真去做。希望能为民乐的传承尽一份绵薄之力。”
近年来,长乐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涌现出一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典型,有力推动了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和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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