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春节前,各单位、企业、社会组织都陆续开始了对困难群众的送温暖活动。日前,陕西省一位残疾老大爷收到的爱心捐赠竟然是超短裙,引起大量网友吐槽。记者调查了解到,这样的荒唐事并非个例,扶贫捐赠过程中还曾出现把吊带背心捐给山区孩子、专程去老年看护中心“照相”、捐赠脏内裤等情况……(1月7日,新华网)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乐善好施、仁爱奉献”的美德。特别是到了年底春节临近,年味渐浓,社会各界和各级政府机关送爱心送温暖纷纷进入了高潮。应该说种种善举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一部分困难群众解决了的暂时之需,也为和谐社会增添了一股暖流和满满的正能量。
然而,有极个别单位和个人,在选择捐赠形式和爱心礼物的时候,忽视了受赠群众的真实需要,把一些自己用不着,别人不需要的东西简单转给他人,表面看似有爱心,其实却是不用心。有的带着一定的功利目的去做所谓的“公益”,捐了一些毫无实用的东西不说,反而借此机会大肆宣扬自己,让爱心蒙尘。
当前,社会上的各种爱心捐赠大部分都是自愿的,极少有摊派成份。既然是自愿而为,那就应该真正从关心他人、帮助他人的角度出发,想他人之所想,赠送一些适用、实用、能用的实物。即使是为了完成摊派任务的捐赠,那也应该考虑到具体受赠人群的实际需要,好好完成这个奉献爱心的任务。如果说是党政机关开展的捐赠帮扶,笔者认为更应该做得更好,因为那代表的不只是具体某个单位某个部门的心意,更是代表党和政府向群众送去的温暖。
笔者认为,爱心捐赠不论是出于自愿还是为了完成某种任务需要,都是在向社会或他人奉献爱心,捐赠者与受赠者在人格上是处于平等的,绝不能有任何施舍的心态。所以捐赠者在选择具体捐赠实物时,不能只站在自己“用不着”的角度,还应该站在受赠者“能用到”的实际。这样,既能保证捐出去的东西实现物尽其用,对他人有帮助,又不会给受赠者一种不被尊重的感觉。这就需要捐赠者事先要与受赠者进行一个沟通,先了解其最需要什么、什么东西最适合。然后用心为其“量体裁衣”,最后实现“精准”对接。(泉州市丰泽区委文明办洪春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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