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他们是正能量的传播者——漳州部分见义勇为者风采
表彰会现场
1月24日,漳州召开第二十二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表彰大会,表彰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间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模范。会上,翁迫达等11人被授予“漳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郭昭军等3个群体7人被授予“漳州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他们,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抢险救灾,舍己救人,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英勇的斗争,用义举和鲜血谱写出一曲曲时代的正气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是弘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传统美德的先进典型,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道德楷模。记者从中选取几个英雄事迹以飨读者。
翁迫达:
抵制扒手一身正气
翁迫达,一名普通却不平凡的客运司机。
2013年11月18日上午9时许,谢某均从厦门杏林搭车到角美镇,准备在角美搭乘公交车进行扒窃。当时,他接到蒋某秋从厦门打来的电话,要其在角美站等他,然后两人一起上公交车扒窃。当天中午12时10分许,谢某均和蒋某秋在角美镇上房村路口搭乘一辆漳州至厦门的公交车。车辆行进途中,谢某均伸手对一名男乘客实施扒窃,但没偷到钱物,这时公交车已开到角美汽车站,谢某均和蒋某秋只好下车。12时50分许,他们在角美新村社头路口欲搭乘翁迫达驾驶的从漳州前往集美的闽EYK080号公交车。这时,翁迫达认出蒋某秋是“老扒手”,就关车门不让其上车。谢某均上车后,要求翁迫达停车让蒋某秋上车,翁迫达怀疑他也是扒手,遂要求其下车,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翁迫达声称要打电话报警,谢某均恼羞成怒,手持弹簧刀捅翁迫达的胸部,致其重伤。
事后,谢某均被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民警抓获归案。2014年4月29日,龙海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某均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判被告人谢某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翁迫达的经济损失174911.6元。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6-01-19捐出见义勇为奖金助学助老
- 2016-01-18上杭县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陈易声捐献全部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金
- 2016-01-11丰泽区1人获评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 2016-01-11十大见义勇为司机受表彰
- 2016-01-11福州:恶犬撕咬女孩 众保安见义勇为徒手相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