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版“水十条”出台 明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东南网1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关注理由备受关注的福州版“水十条”近日出台!海都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日前印发《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提出到2017年,福州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福州全市40个流域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0%以上,且达到“2020年各测点(断面)在2014年度基础上水质不得下降,还要有所改善”的要求。
为达到以上要求,福州版“水十条”在控制水体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昨日,海都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方案中的部分举措进行了解读。
要点1 建立“劣V类水体黑名单”
方案: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对水质超标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河段,全面排查污染源,纳入福州市劣V类水体清单中,并逐条分析水质超标原因,提出水质提升目标和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在2017年底前消除劣V类水体,在2020年基本实现小流域水质功能区标准。
解读:目前,福州大江大河的水质总体优良,但部分小支流水质仍不容乐观,甚至出现劣V类水体。方案创新性地采用了“黑名单”制度。根据历年的水质监测结果及监管情况,将近年出现过劣V类水体的小支流列入“黑名单”中,要求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方案。媒体曝光或群众投诉强烈的小支流,也会被列入“黑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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