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2月25日讯(通讯员 王冰冰)12月17日,石狮市印发《石狮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提出要积极转变创城工作理念,突出“常态长效、问题导向、利民为民”,把创建测评指标转化为常态化工作目标,把测评方法转变为常态化管理办法,推动创城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方案明确了两项工作重点,一是十大“文明新风”行动,要求要按照十大“文明新风”行动实施细案的部署,持续深入抓实抓好。二是十个专项整治提升,即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提升、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提升、物业小区专项整治提升、小型餐馆专项整治提升、城市“牛皮癣”、线缆乱拉专项整治提升、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提升、停车难专项整治提升、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提升、出租车专项整治提升、公益广告专项整治提升。对这十个专项整治提升的具体内容,方案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责任职能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如小型餐馆专项整治提升,提出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每个镇(街道)创建一条食品安全示范路段,创建灵狮中路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40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停车难专项整治提升,提出要制定《石狮市城市建设项目编制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等。
方案还重点强调创城工作常态化的机制保障,提出建立“一把手”负责制、职能组运行机制、包街包社区责任制、常态督导测评机制、媒体曝光机制、奖惩问责制度、项目保障机制等七项制度化措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创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逐级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负总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实地巡检督查不少于一次,市分管领导和各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实地巡检督查不少于一次,各镇(街道)、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每月实地巡检督查不少于一次。市创城指挥部各职能组组长每月召开一次职能组工作例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创城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各阶段创城工作任务。各职能组牵头单位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定时到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上班,具体负责抓好职能组各责任单位创城任务的指导、统筹、督促工作。市创城办结合各阶段各时期创城工作重点,每季度开展一次文明城市指标体系模拟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整改情况在全市或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制定《石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暂行办法》,对创城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或有较大过错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石狮市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康金山 |
- 2015-12-25明溪县:开展“文明出行,平安相伴”交通劝导活动
- 2015-12-25“机场不文明行为入档”为出境旅游文明把好第一关
- 2015-12-24省委文明办开展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
- 2015-12-24文明礼貌的五句话和十字用语指的是什么?
- 2015-12-24让文明成为平潭最美的风景线
- 2015-12-24泉州丰泽区四大举措 以精细化管理扮靓文明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