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恶意拖欠巨额水费 法院强制执行"水赖"还钱
福州新闻网12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俞佳妮)近日,福州市一起农村长期恶意拖欠水费诉讼案由市中院裁定执行,依法冻结该村拆迁补偿款,终于解决了拖了8年多的欠水费问题。
2007年,由于某村长期拖欠巨额水费,市自来水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村偿还所欠水费并获得胜诉,然而该村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同年10月,在法院的主持下,该村与市自来水公司协商签订了和解协议,确认该村共须偿还水费、滞纳金及诉讼费共计四百余万元。
然而今年年初起,该村突然中断了水费偿还,此时尚有两百余万元水费欠款未还。市自来水公司多次向村委会催缴,但村委会均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市自来水公司向市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最终在市中院和执行法院的帮助下,得以对该村的拆迁补偿款进行截留并冻结,迫使该村主动履行了水费还款义务。
案例点睛
根据《供用水合同》的相关约定,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水费,逾期未缴纳水费的,除补缴水费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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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