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晋江公安“厝边警察”志愿服务队
文明风12月17日讯(通讯员 张燕妮)2010年,晋江公安成立“厝边警察”志愿服务队,“厝边”二字在闽南语中意指“邻里”。该志愿服务队以“咱厝警察、为爱而行”为宗旨,通过延伸晋江公安“家”文化,用家人的姿态竭尽全力服务辖区群众,营造了和谐的警民关系、干群关系,通过积极带动其他党政机关及社会力量持续关注志愿服务,繁荣志愿文化,得到教育、党群、经贸系统及社会爱心人士的关注及参与,赢得了党政、社会、群众的广泛认可。
该志愿服务队下设35个分队、涵盖注册志愿者1200多人,表现突出且服务时长达100小时以上共计36人。志愿服务队在晋江市公安局党委、晋江团市委的双重领导下,最大限度整合人、物力资源,通过推行“义务星期六”志愿服务,固化责任、科学管理,实现了志愿服务的常态化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活动事迹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被《泉州通讯》、《泉州网》、《中国新闻网》、《福建电视台》、《中国文明网》等媒体宣传报道,服务队被市委文明办及团市委推荐参评福建省最美基层志愿组织、邻里守望优秀志愿项目、团中央“团建优品汇”志愿服务项目等荣誉。
千人接力照顾,用一份爱心喜当被拐儿童的“父母”。 晋江市育婴院生活着130多位“孩子”,其中包括25位公安局解救的被拐儿童尚未找到亲生父母,一直寄养在育婴院。自
2014年7月26日起,“厝边警察”志愿服务队坚持每周六前往育婴院进行陪伴,截止11月14日志愿服务已达56次。志愿服务队集严父慈母于一身,爱而有度、严而有法,而不是一味的同情给予,放任自由。通过陪伴,院内儿童在法律意识、道德水平、学习能力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2015年2月,晋江市公安局与育婴院签定“警院共建”协议,将“父母”的责任覆盖到全局每一位同志。2015年9月12日,福建团省委副书记兰明尚亲自参与并指导育婴院“义务星期六”志愿服务活动。
众警力所能及,树一份责任争做孤寡老人的“儿女”。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敬老院生活着一群孤寡老人,他们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缺乏照料。志愿服务队利用周末定期开展“爱心夕阳红”敬老活动,送去生活用品、慰问金,了解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帮助打扫环境卫生,和老人谈心陪伴。在志愿服务队的引领下,晋江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怀围绕在他们身边,孝敬老人的美德在陪伴中薪火相传。2010年以来,志愿服务队帮扶孤寡老人300多人次,24000多个小时;先后送去各类慰问金、慰问品价值7万多元。
辐射社会边角,尽一份力量成为外来工友的“远亲”。晋江市外来人口达110多万,以务工人员为主,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每逢春节返乡高峰,“买票难”就成了困扰他们的一大难题。为此,志愿服务队开始为外地工人开通“抢”票服务,确保每一位想回家的务工人员都能享受团圆。此外,志愿服务队还专门整理制作了数千份“网上抢票攻略”印刷成册发放到各工地、工厂、企业。活动开展以来,共为178位工友购买到返乡车票。
立足公安主业,推一份创举履好百姓门口的“管家”。2014年,晋江公安创新推出了“一村两警”制度,“厝边警察”志愿服务队以此为契机,扩大志愿服务范围和实效。在全市范围内配合开展好“千警进万家·警民心连心”挂钩帮扶活动,期间共走访慰问帮扶对象600余户,发放慰问金及油米等生活用品累计达110万元,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700多件,化解矛盾纠纷不计其数,同时也有效震慑了社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给晋江百姓提供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得到群众的热情点赞。
志愿服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晋江公安“厝边警察”志愿服务队将传承晋江大爱和美文化,尽自己所能,为晋江更加平安、更加和谐、更加美好作出自己的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晋江市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康金山 |
- 2015-12-12志愿服务,小地方也有大天空
- 2015-12-11福安阳春社区“一对一”志愿帮扶 让空巢老人不再孤单
- 2015-12-11志愿服务助力文明创建 石狮每25人就有一名志愿者
- 2015-12-11志愿服务助力文明创建 石狮每25人就有一名志愿者
- 2015-12-10福清市:凝聚青春正能量 绘就五彩志愿梦
- 2015-12-10松溪县溪东乡开展“文明溪东·有你有我”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