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志愿精神 浇灌文明之花
党的十八大以来,志愿服务行动在社会各界蔚然成风,在志愿者精神的激励引领下,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奉献,广大的市民群众也纷纷投身到志愿服务的行列中来,志愿服务之花在祖国大地上璀璨绽放。
志愿服务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社会责任感的行为体现,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展现。因此,志愿服务活动对推动人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促进现代社会文明进步有着重大的意义。践行志愿服务行动,培树正确的思想认识具有积极的推动力,必须发挥好志愿精神的价值引领作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这八个字是对志愿服务精神的最形象诠释:不求回报付出的奉献精神是高尚的,也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与人为善、平等尊重的友爱精神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助人自助的互助精神通过行动帮助危困中的人,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在志愿服务中不断提升的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的源泉动力,促使人们甘心付出,共建社会和谐之境。 培育志愿精神,需要环境的熏陶和感化,父母长辈的言传身教、社区邻里的循循善诱、以及学校公德、美德教育不断深入,能让青少年在耳濡目染的好氛围中形成正确的善恶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通过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公民在体验社会百态的同时也能潜移默化带动社会其他成员,在人们内心深处建立起牢固的志愿精神信仰。 培育志愿精神,需要榜样的示范作用,先进典型、公众人物的志愿服务自觉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积极的教育和引领作用。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不断归纳总结、广泛宣传志愿精神的先进典型,于言传身教中发挥榜样的力量,形成“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良好社会风尚。涓滴之水,汇聚海洋。志愿服务与人民生活紧密相连,需要全民行动、全民参与,人人参与志愿服务。每个公民都携手行动起来,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在奉献中弘扬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浓厚社会氛围,必将芳泽社会精神文明之花,为构建美丽、幸福、和谐的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锦上添花。(涵江区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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