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还得经过儿女同意,算了,算了
“人走了,烧了也没了,不如捐出去给医学院搞科研。”家住泉州市区的许阿伯,他的想法和小吴的很像。
83岁的他腿脚不便,跟儿子住在一起。凌乱的屋子放满书籍和报纸,平常在家里看电视、报纸打发时间的他,在今年5月突然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
于是,他给海都热线通95060打来电话,想咨询遗体捐献的流程。然而,得知人走了以后,要捐献遗体还需要家属同意,阿伯打了退堂鼓。
“算了,算了。”许阿伯说着,咧着嘴露出苦笑。他从房间里拿出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那是他的遗嘱,他不想儿女在他死后跟随闽南风俗大操大办,只希望能安静地离开世界。他曾经跟儿女们提过捐献遗体,却遭到强烈反对,“他们觉得那样子的话,静悄悄的,不像个葬礼”。
老人不愿多说儿女的事情,他原本以为,捐献遗体只要自己填写自愿书就可以了,没想到还是要经过儿女的同意才行,他想了想,还是算了。
父亲极力反对,只好将捐献的想法搁置
和许阿伯类似的,47岁的王先生在经过父亲的极力反对和阻拦后,只好将捐献器官的想法搁置下来。
王先生出身农村,现在是泉州市区某重点中学的老师,不久前,他接触到遗体、器官捐赠的相关信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认为“人最终总要离开这个世界,只是离开的方式不同而已”,死后将遗体器官捐赠,在他看来,是个很好的选择。
对于王先生的想法,妻子起初有些惊讶,但后来还是支持。从小也接受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教育的他,觉得在完成志愿登记前,要征得父亲的同意。父亲曾是名乡村教师,他原本觉得,一向通情达理的父亲也会支持,可没想到,才刚提起这件事,就遭到父亲的严厉责备和反对。
父亲的理由是,虽然人去世火化,可骨灰还在,还能供后人祭奠,如果捐了遗体,连祭奠的物件都没有,哪怕仅是捐器官,想到亲人的遗体要在手术刀下手术,也难以接受。而且,即便他能同意,乡里乡亲的,还不知道会怎么议论。无奈之下,王先生选择妥协。
和王先生父亲一样想法的人,其实并不少。“好好一个人,死了已经可怜,还得再挨刀取内脏,留个伤疤,不是更残忍吗?”南安61岁的赖阿姨说,以前常听村里老人说,人要完整地走,她不能想象捐献器官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和亲人身上。
南安的黄女士则认为,捐献器官是无偿自愿的,纯粹是做好事没有错,器官给了医院,除了一本荣誉证书外,要是捐献者的家人以后生病,或者遇到意外,会有人来帮助他们吗?要是没有人帮他们,那这不就是白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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