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严整20条路乱停车 违停将罚150元、记3分
东南网11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文 陈巧思/图 通讯员林冯)说起凤屿路,可能你会直呼“吃的东西真多”。可是,这却是警方的一条严管路。昨天,交警对15条严管路、5条限时停车路段严整。
从14:30至16:00,6组警力、6辆拖车,在湖明路、湖滨东路、凤屿路、枋湖北二路、兴湖路、殿前一路等6条路段,共查处违停车辆310部,拖移车辆12部。
仅昨天白天,岛内就查处违停3858部,拖车25部。
眼见拖车来了 眼见车被拖了
昨天14:57,凤屿路上来了3部拖车。
“今天的阵仗大,你看拖车就知道,来了3部。”几名路人议论着。果然,第一部违法的车子被发现了,是一部红色小车,停在停车位里。
等等,停在停车位里,怎么还会被罚?路人不解,有人说,是因为它逆向停车。其实,它是停错地方了,看仔细,它停的车位可是专用的“电召车位”,只准电召车停。
“车位画的是黄线,黄色车位是专用车位,占用电召位要罚150元、记3分。”交警解释。导报记者向路人转述,他们点头秒懂,眼见红色小车被拖车拖走。
第二部车停在路边,女司机摇下车窗接受采访。“我就停一下,拿个东西,没有住在这里,我们本来都是停在后面的车位上……”说话之前,她的车窗玻璃上已经贴了一张单,严管路段违停都是罚150元,记3分。
正说着,一部白色SUV被拦下,一名女司机被请下车,原来车灯被改装过,增加了“爆闪灯”。
“这种车灯,夜间非常晃眼,会对车来往的行车安全造成影响,属于非法改装。”交警解释,要罚款500元,责令恢复原状。
此时,女司机走到对面马路,对着一名男子大吼,言语大概是:为什么要改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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