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诚信企业阔步前行
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最高法、教育部、工信部等3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并于近日印发实施。
38个部门就市场失信行为的惩戒协作达成一致,涉及的部门之多、内容之广,在我国市场监管历史上前所未有。为何要制定并联合多部门签署《备忘录》?《备忘录》有何特点?明确了哪些惩戒措施?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督管理局局长马夫对此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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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共治解决监管顽疾
“《备忘录》的签署实施,将实现各部门关于失信企业信息数据的共享,让所有失信信息都归于企业名下,让企业切实明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道理。”马夫指出。
据了解,今年1—9月,我国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16万户;截至九月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达7511.3万户。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市场主体的大量增长也对市场监管方式提出新要求。在马夫看来,《备忘录》的实施,将实现对失信企业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惩戒,使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承担失信的代价。
“以往,如果一家企业严重偷税漏税被查处,但由于信息没有实现共享,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处理情况工商部门并不知情。现在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工商部门就可按严重偷漏税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马夫表示,“《备忘录》的落实,将过去一个部门长期无法解决的市场顽疾,通过协同监管、社会共治加以解决,达到1+37大于38的效果。”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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